扫除“红包腐败”雾霾 还需制度发力
发布时间:2015-05-11 来源: 雨子墨 点击:
次
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因收受2万元“红包”被免职。江西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戒。据介绍,自2013年9月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江西全省已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问题112个,处理149人,先后免职33人。(人民网 5月5日)
众所周知,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新婚嫁娶、生辰聚会、乔迁新居宴请亲朋好友的习俗,参加宴会的人们常用送红包的方式表达感情,因为红色象征着喜庆、吉祥和好运,包里的内容,蕴含着爱意、敬意或祝贺之意,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传统礼仪。
红包,传统意义上称为压岁钱,是春节时长辈给孩童用红纸包裹的钱,后泛指喜庆时馈赠礼金包钱的红纸包。本来,送“红包”是人们礼尚往来,互表心意的民俗习惯,但如今这送“红包”的味道却变了,已成为打着人情的幌子行贿、索贿的工具,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红包虽小,但背后折射出来的问题可不容小觑。在这“红包”文化背后,折射出的是官员党纪国法意识的淡薄,权力观的任性和肆意,孳生出的却是权力腐败的“暗疮”。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繁曝出腐败官员落马后的红包问题。梳理一些腐败案件可以发现,官场收红包主要有三种做法:一是以人情往来为借口的“意思意思”;二是以逢年过节为幌子的感情投资;三是以提拔升迁等为目标的权钱交易。
面对“红包腐败”顽疾,各地虽然开展了“红包”整治行动,纪检机关也设立“廉政账户”收缴“红包”,但收受红包行为依然是屡禁不绝。一则,由于“红包腐败”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监督难以面面俱到,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二则,由于惩处不给力,往往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惩治达不到震慑之效,无形中也助长了收受红包的不正之风。
扫除“红包腐败”雾霾,还需制度再发力。
一则,要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不断地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受贿行贿可耻”的社会文化氛围,把惩处暴露在阳光之下。对违规收受“红包”的领导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处一起,绝不手软。
二则,要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要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在全社会织起一张监督大网,让“红包腐败”无处藏身。
三则,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补足思想之“钙”。
官员因红包拖下水,再次告诫各党员干部,“不义之财千万别收,送时不翻脸,未来必翻船”。(文/雨子墨)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