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中)被法警带入法庭。当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建明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受贿赃款人民币169.3万元依法没收。新华社发
5月7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在法庭上接受宣判。当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周建明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2万元。受贿赃款人民币169.3万元依法没收。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