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联主席孙明。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卓著成效,彰显我国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那么,如何使反腐败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在今日的审议中,许多人大代表对此提出建议、意见。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就建议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也提出推进我国反腐败立法。“将反腐败立法纳入立法日程,符合中央精神和形势发展需要,也是我们多年来一直呼吁的。”崔智友表示。
他认为,我国在长期的反腐败实践中,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经验,不少已经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形式确定下来,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集中、不衔接、不便操作的现象,影响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成效。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是实现反腐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的需要,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犯罪。
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看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他说:“反腐败,惩治这一块决不能放松,同时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反腐败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表示,反腐败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法制体系中是存在的,比如刑法中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什么是行贿什么是受贿,规定的都很详细,两高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现在是要把反腐败法制体系建立起来,这需要一个过程,立法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本身就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联主席孙明告诉记者,贪腐犯罪背后常有企业的影子,现在有一些企业“信钱信权信人不信法”,为了谋取利润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我们要倡导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构建新型的政商关系。“反腐败立法提上议事日程,意味着反腐败工作从现在起迈上了一个新的征程,将建立起反腐败的长效机制。”(记者 党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