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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扼住“阴魂不散”的公款吃喝之风?

发布时间:2015-04-26      来源: 广州观察    点击:

 

近日,某论坛网曝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乌龙镇一村党支部书记肖某因陪镇领导饮酒过量,猝死家中。霍邱县委宣传部19日下午对媒体回应称,根据调查情况,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乌龙镇党委书记李本乡,镇长任家明,人大主席吴晓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茂凯,乌龙镇塘岗村支部书记郑来运立案调查,追究纪律责任。(3月20日《华西都市报》)

据霍邱县纪委调查组的调查核实,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例,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笔者认为,这起事例,不仅严重,还很恶劣,而且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

很具讽刺意味的是,该镇去年十月刚刚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镇长主持,书记总结,并对今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出了部署,纪委书记还在会上就落实八项规定对干部们提出了若干要求。不过才过去区区四个月,就出现此事。是领导们患了“健忘症”,记不得当初的承诺?还是克制不住多年养成的海吃海喝恶习,顾不得党纪政纪了?如这般“台上高调、台下胡搞”的“两面”官员,历来为群众深恶痛绝。这种“会上一套、会后一套”的官员若不改弦更张,无疑将大大影响到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这次陪酒致死事件,镇官员包括纪委书记在内可说是倾巢出动,甚至叫上了一些附近村委会干部作陪,阵营不可谓不大。吃喝时间又是在工作日的礼拜一,胆子更是不小。如果不是出现意外陪酒死亡,估计外部不会知晓。看来,该镇官员对类似吃喝之事,不仅是集体噤声,显然更是吃吃喝喝已成习惯。那么,其它乡镇是否亦是如此呢,笔者不敢妄评。不过,可以想象,要把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儿。

延伸来看各地乡镇情况,虽然陪酒致死出现的机率不高,但明里暗里违背八项规定海吃海喝的事还真不少。据有关数据显示,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两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各类违规问题62404起,82533人受到处理,其中232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此多的违纪违规,何以屡禁不止?其中症结何在?笔者对一些案例进行了梳理,感觉以下三点比较关键。

首先,纪委的监督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形同虚设。比如乌龙镇纪委书记,不但不尽职尽责,对此次陪酒不予劝阻,反而全程参与。试想,如果该纪委书记亮出党纪国法,相信没有人敢于以身试法。可见,纪委做到正人先正己该有多么重要。

其次,应该坚决堵住所有提供费用开支的渠道,诸如形形色色的小金库、巧立名目的公款报销、镇办村办企业的资助、各种乱摊派、乱罚款的提留等。如果有针对性的财经纪律得以完善,并辅之以严格的监管措施,吃喝之风没有了开支来源,那么,完全靠自费的“海吃海喝”,还会有多少人去前赴后继?

再有,应充分重视把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因为靠干部自己监督自己是不靠谱的,完全依靠上级机关或纪委部门的监管,至少在当前还不现实。所以,依靠群众的“金睛火眼”,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等举报途径,对于扼制各类违规现象,往往更加管用。这次乌龙镇官员陪酒致人死亡一事,就是网络首先予以曝光的。

笔者之所以把屡禁不止的陪酒之风称之为“阴魂不散”,意指现在公开对抗八项规定的官员已经不多,但暗地里依然我行我素的官员远未绝迹。其实,扼住“阴魂不散”的公款吃喝之风,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看我们的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又是否持之以恒?相信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各项配套监管措施及手段一定会越来越完善,任何怀着侥幸心理的违规官员,都难以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

(转自网络)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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