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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小纪委”,一个印章分5块,决策盖章少个角都不行

发布时间:2015-04-26      来源: 上海法治报    点击:

 

 上海法治报

 

 


一个印章分5块,少一角也不行

 

撰稿| 王川

“一个印章分5块,分别交由5位村干部保管,村里的重大事项要想通过,必须5块印章齐备,少一角也不行”,这是金山区高楼村的村务监督特色,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村里的“小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的设立。而现在金山区的124个行政村已经实现了村监委的覆盖。日前,记者走进了高楼村,有谁会想到这个有着经济薄弱村称号的普通村庄会在三年内发生了大变化。

 

据悉,目前全市各郊区也纷纷推广起村监委制度,可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方面村监委确实取得了众多实效,管好了村里的“人、财、事”,但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变化】

经济薄弱村三年大变样

 

日前,记者来到金山区曾经的经济薄弱村——高楼村,发现马路干净整洁、房屋整齐划一、人人脸上喜气洋洋,一点都看不出当初经济薄弱村的影子。原来,高楼村在最近两三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一切还要从新任党总支书记周仁元的到来说起。

 

2012年3月12日,周仁元来到高楼村任党总支书记。到任后,办事严肃的老周就发现了不少问题:村两委班子成员花钱大手大脚,没有任何规划,也没人监督钱的去向,一些村干部上下班总是迟到早退。更让他觉得问题严重的是,不少村民已经对村干部失去了信任,质疑“村级财务状况不透明”。

 

据老书记介绍,高楼村地处金山工业区西面,外来人口有2800人左右,而本村户籍人口仅2100人。作为一个人口倒挂的城中村,这里存在着违法搭建多、外来人口多、刑事案件多的“三多”现象。同时,高楼村还是一个典型的经济薄弱村。经济不富裕,很容易导致人心涣散。

 

周仁元觉得,要将群众的心重新聚到一起,首先必须改变村务运行缺乏透明度、民主监督不够完善的局面。他说:“村务公开透明,村官受到监督,才可能重新赢得村民的信任。”

 

2013年7月,在金山工业区党工委指导下,高楼村新一届两委班子调整后试点成立了沪上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条探索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道路,渐渐明朗。

 

高楼村的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都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他们或是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或是企业里的老厂长、会计,有一定的财务知识。村监委下设三个小组,分别为“三资”管理组、村务公开组和民意收集组。

 

每月5日,村监委进行民主理财; 每月20日,讨论交流和业务学习。其他时间,一方面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大家对“村官”和村务工作的误解,另一方面向村“两委”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就这样,高楼村在村监委的监督下,迅速走上正轨,村里的每一分钱都确保用在实处; 村干部的选举、工作均实现了透明化; 村务更是确保了公开、公证。

 

【做法】

“监督”对村干部也是一种保护

 

既然被称为“小纪委”,村监委“管人”势必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人”的重点就是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

 

据了解,村监委设置之前,一些村干部上任后,缺乏组织纪律,迟到早退自己说了算,花起村里的钱来大手大脚,甚至还会开车到田园地头上对村民指手画脚,引起了村民的很大不满。

 

因此,村监委设置之后,首先就是要管好村干部,“这不仅是对村民好,对干部本身也有莫大好处”,周仁元说,对村民好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干部怎么就得到好处了呢?

 

原来,周仁元的意思是,如果村干部思想懈怠,不作为和乱作为,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干群关系,导致村务工作难以开展。同时,如果欠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也容易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情况发生,所以这对村干部也是一种保护。

 

消灭白条,一个印章变5块

 

村监委的另一大作用体现在“管财”方面,主要是指管好村集体的“资产、资金、资源”,确保村里的每一分钱都不被浪费,都要用在实处。

 

金山卫镇是村监委的试点镇,该镇的星火村以前时常发生“打白条”的事情。然而村监委设置后的几年来,该村的招待费用每年都以15%的速度下降,村里已实现“消灭白条”。

 

一次,星火村村监委在审核账目时发现了蹊跷:“村账目怎么也算不对,有45万元不知去向。”随后,村监委向村干部询问后获悉,一个月前星火村的集体农场资金一时周转不开,所以临时向村里借去45万元并承诺当月还清。但直至被发现,农场也没有还款。

 

星火村村监委主任俞桂明立即毫不客气地指出,村里有规定,村账不能外借,要立即追回……通过该事件,星火村的资金日常管理走向规范化,保障了集体资产的安全。

 

而在高楼村,村监委“管钱”则另辟蹊径。“每月初,我们村监委集中进行民主理财,每张发票必须盖上村监委的印章才能生效。”村监委主任陆仁连告诉记者,“我们把印章切成了5块,由5名成员各持有一块,凡事盖章审核必须征得5人全部同意才能生效,少一角都不行。”

 

“说到就要做到,村监会并不是一个摆设”,陆仁连说,去年村里就有两笔需要报销的款项因为手打发票被严格剔除,不管是几十元的小钱还是几万元的大款项,只要不合报销规范就不能被报销,每张发票上都必须由村监委的5个领导干部签字才能通过,少了一个签名,就不能报销。


高楼村村监会列席讨论年终困难户临时补助事宜工作

 


高楼村村监会正副主任列席村二委班子会议

 


每月20日村监会全体成员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汇报民情民意收集情况

 


每月月初高楼村监会进行民主理财

 


时任金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葛永东揭牌

 

困难补助发放再也“闹不来”

 

而在“管事”方面,村监委的每一位成员,都努力做好每一件村务工作,确保每个村民的合法权益,让村民和村子真正获得益处。

 

以高楼村为例,以往每年发放民政困难补助时,村干部就会遇到大难题。一些家庭,明明不具备获得困难补助的条件,却也申请困难补助款,如果村干部不发放,就会上演一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村干部无奈之下,只好发放,以致真正有需要的老人或特殊人群有时无法申请到补助款。

 

村监委建立后,将困难补助款的发放作为了重要事项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凡是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那些不识字或身体残疾的人,无法亲自来村委会申请,村监委就会派人亲自上门帮助他们填写申请材料。

 

最后,发放的所有款项,都一一列出,并且在网上和村委会张贴出来,让村居民看个清楚明白。严格规范后,闹事的反而少了,即便有人申请后没拿到补助款,也对村里的决定心服口服。

 

【拓展】

村里“小纪委”事事都操心

 

村监委虽然被称为村里的“小纪委”,但与纪委的概念还有较大区别。据金山区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村监委更像是一个综合部门,除了管人、财、事外,还负责诸如民意收集、富民政策宣传、邻里纠纷调解、监督村内工程施工质量等。

 

周仁元书记告诉记者,以前村里有什么工程项目,一般都是直接委托给工程队,至于工程施工情况,村内很少去验收,这样就给施工队“违规施工”留下了空子。去年,高楼村要修建一条马路,工程计划是建成18厘米厚度的马路。

 

周仁元怕工程队偷工减料,于是暗中派了两名村监会成员拿尺子去测量,结果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18厘米的马路只有9-12厘米,少用了近一半材料。周仁元立即找到工程队领导,严厉要求对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否则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就这样,这条马路被重新修了一遍,直到合规为止,为此村民纷纷拍手称赞。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粉刷房屋上,为了确保粉刷到位,村监委要求施工队一定要粉刷三次。之后,施工队再也不敢偷工减料了。

 

【推广】

村监委模式将在全市推广

 

其实,像高楼村这样的村在上海还有许多,目前,本市已在全市各郊区的村居委推广村监委这一新型的民主监督机制。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市民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关于建立健全本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本市各区县大力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开展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民主理财等村务监督工作,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基层干部还不够重视村务监督工作,村务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机制,村级民主监督制度流于形式,导致村级组织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损害了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民革上海市委之前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达5437万余元。该统计尚不包括村干部非公共职务犯罪案件,如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因此,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思考

 

光靠热情村监委能否持久

 

村监委的设置为本市的农村带来了巨大改变,确保了村务的正常运作,同时管好了村内“人、财、事”。但是村监委是否本身也需要监督呢?他们的运作经费用又是从哪里来?

 

记者了解得知,村监委的成员均由村民选出,他们大多是些退休人员,部分是老党员和村内德高望重的人。但是由于不是职业化队伍,很难保证人员的稳定性。

 

对此,金山卫镇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人员都是村民选出的高素质的人,从镇上各村设立村监委至今,未发现村监委本身违法乱纪的情况。同时,由于不是职业化建设,所以不需要支付工资报酬,只是提供微量补贴。“如果村监委职业化了,正常发工资,则更可能会涉及贪腐问题”,该负责人说,现在村监会人员都是靠热情在工作,反而没有不良思想的存在。对于补贴的费用从哪里来,一位村支书表示,费用都是由村内适当补贴,总量非常少,毕竟是为村里做事,如果村里不出钱,说不过去。

 

但是,如果村监委从村干部手中拿钱,再监督村干部,是否会形成新的利益勾结?对此,一位村支书认为,双方其实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但也坦言该制度目前刚刚推开,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探讨、研究和完善。

 

(来源:2015年3月24日《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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