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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003年,天朝新政:将羁押未决犯和短期自由刑的已决犯的看守所,从公安手中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辖,司法局下属监狱管理局改名为羁押场所管理局。新政一出,天朝律师普天同庆,可谓是喜极而泣: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自己呼吁了这么多年的制度给落实下来了。于是,天朝的法治进程进入了“快车道”:
1、 小张去看守所会见,工作人员跟小张要委托人与会见对象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小张以该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据理力争,最后仍然没有给小张会见。小张气不过,去找律协反应看守所违规增加律师会见要求,希望律协能给自己做主;律协工作人员老王拍拍小张的肩膀说:年轻人,算了吧,你还来举报人家,刚局里刚发来通知,让我们查查你不执行看守所管理要求的事情,大家都是司法局主管的兄弟单位,我看就算了吧。小张想想自己这每年的年检章,只好回头跟家属要亲属关系证明去了。。。。
2、 看守所投入司法局怀抱后,律协组织相关委员会成员开会,要求拿出一个如何利用新形势下提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水平的方案。于是要求可以带律师助理会见方便培养新人、可以带电脑会见节约打印卷宗用纸、可以带相机会见可以固定嫌疑人被刑讯线索和证据、要求保障律师和羁押对象之间的通信权等建设性意见都被写尽了改善方案。意见被提到局里后,律协会长接到分管局长电话:我说会长啊,你这些意见我觉得很好,但是不能看守所到司法局了,我们就直接自己决定了,毕竟你看我这个正处,人家公安董局长可是市政府的领导啊。我看还是有必要跟政法委请示一下,毕竟保障办案单位工作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都很重要嘛,你作为组织推荐的会长,关键时刻更要跟组织站在一条战线上啊;你放心,哪天我能再进一步的话,我会嘱咐新局长保证你下一届继续做会长的。就在律师们对新规翘首以盼中,方案不了了之。。。。。。。
3、 为了喜迎看守所投入司法局怀抱,司法局决定在看守所建立日常值班律师制度,主要工作是值班期间给没有聘请律师的嫌疑人进行法律辅导。消息甫出,跟律公科长章三关系不赖的王四拿起电话给章三拨通电话:科长大人,麻烦帮忙安排个值班律师岗呗,最好是公安经侦办案集中的监室的值班律师。章三觉得纳闷,一个值班律师的收入跟法律援助律师差不多啊,这猴精的小子怎么感兴趣了?没想到王四自己解释道:我的大科长,你想啊,我值班的时候去给嫌疑人讲讲法律,他刚被抓进来,什么人都见不到,只有我对他态度好,我顺便让他签署个委托书给我,或者让我带信给他家人,让家人委托我做他的辩护律师,他家里人看我有关系能没委托就见到他,肯定希望我帮他摆平事情啊,所以后续的委托和高收费就水到渠成了;你放心,只要我能接到案,不但法援的钱都拿来孝敬您,其他的我也不会亏待您的。章三一听,原来如此!突然感觉到自己手里的权力增值了不少,回家晚上跟老婆躺床上聊天,开始计划家里孩子学区房的事情。。。。。。
后记:看守所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被诟病的真正原因其实不在归属,而在于权力制衡。把看守所从公安局给到司法局,一方面司法局级别更低,在权力版图中更边缘,没有理由让我们能相信司法局会真的为了律师的所谓执业权利去跟公安局较劲,更不可能违背公安局的意思制定单方面有利律师执业的新规;另一方面,从司法局这么多年来缺钙舔菊的优良传统来看,但凡司法局在维护律师权益方面敢于动真格较真,估计看守所阻碍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也早解决了;而看守所给到司法局,最可能的结果是律师现在还能提的问题和建议,日后很可能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给主管领导找麻烦;当然,也可能提了也白提,意见不会出司法局,为了向大领导以表效忠,局领导们会善解人意地把相关意见消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