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法(笔名),某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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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在大院内,除了万众瞩目的司改外,大概最为热闹的便是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了,8月,正是交稿截止的日子。对于这场一年一度的“法院系统奥林匹克”,据闻有的省份已经开出五位数以上的奖金,而且许诺:得了几等奖,就给几等功,真可谓票子与奖状齐飞,经济与政治共励。但必须发放重赏,方能招募勇夫,其实也表明:前路不妙。
有认识的同僚到省院开会,说上面直言今年的稿子质量严重下降。这也难怪,往年的学术骨干,大致上十去七八,剩下的,也几乎是被“半压半哄半骗”而来的。“压”者,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甚至boss亲自动员,有的想了想,还是乖乖喝下“敬酒”,免得等下“罚酒”更苦。“哄”者,“小x,今年实在没人了,你就帮忙再搞一次吧,再说今年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不知道去把握啊?”有的听了听,心中那副小算盘一打,终于还是有点忍不住。“骗”者,就是用员额制的胡萝卜放在你眼前,大谈法官队伍专业化的大趋势,但却不发送给你任何“愿意受此约束的意思表示”。虽然这顶多算是“要约邀请”,可有的想了想:这最起码也显示了点诚意嘛,还是姑且试试吧。
然而,这些精妙的“复合型招数”,总体而言,效果却并不太好,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司改来了。以前写得好的,写进了研究室、写进了办公室,而面对司改,前途堪忧。
于是,在司改带来的大名大利面前,“即时性刺激”失去了它预期的功效。当然,有的参会青年干警,还带着刚来的青涩,贸贸然建议道:能否适当增加学术成果在司改选任中的权重?结果自然不出意料,领导大谈几句学术调研的重要性后,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话题滑溜开了。而那些经过了几年历练的“老手”,则在一旁,带着了然于胸的表情,苦涩地微笑着。心里明白:这名义上的荣耀,其实是身上的负累。
当然,对这份“荣耀”,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论文,论题过于炫奇,内容过于艰涩了。其实,这是多年来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中的难以祛除的痼疾,而其成因,就根植于这个研讨机制本身。全国法院法院干警约三十万,法院三千余家,初轮产出约三四万篇论文。然后,它们将经历本院、中院、高院的三层筛选,淘汰95%以上,剩下的才能正式参与比赛。可想而知,面对如此海量的论文,如此繁重的工作,这个机制必然难以进行个性化的精挑细选。这就犹如科举考试一般,在唐朝,应举人数只有一千多,考官自然能够“慢嚼细咽”。及至宋、明,应举者数以万计,自然只能越来越“程式化”了。而法院学术论文,在数以万计的作品中,写作者要脱颖而出,就只能刻意地求新出奇,评查人要完成进度,就只能无奈地“流水线”作业。
但这并非要否定它。大致理由有三:一、它还是相对公平的,这从获奖者的职务就能看出,大多是最底层的司法民工,即使有BOSS挂名,若非文章质量过硬,一般也就在省院给个三等、优秀之类的安慰奖。在老乡、同学、利益关系等勾连交错的大院内,这已是极为难得的了;二、学术论文获奖,且不论其内容实用性如何,但文笔流畅、逻辑严格、论证清晰,一般还是必备要素,而这对裁判文书的撰写也十分重要;三、一次论文比赛,可算是一场严格的学术训练与即时格斗,边战边学,层层精进,很多学术人才,正是借此养成了学术规范意识与学术研究兴趣。
然而,吊诡的是,虽然按理来说,作为“法律帝国的中心”,法院系统对于学术研讨应当较为重视,但与隔壁的检院比起来,现实却恰恰相反。建立检察专业人才库、注重干警理论水平建设、创立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制度、大力任用青年干警、聘请高校教授为顾问等等,这些措施,都是检院先雷厉风行予以推行,而法院却常常只能在后面有气无力地亦趋亦步,甚至“望尘莫及”。在检院,优秀的学术人才,往往是重要的后备干部,甚至有的市院研究生,短短三四年,便成为基层院的副检察长。而在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获奖以及学术调研出色,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头,它带给你的回报,最可能的是调入研究室、甚至办公室,从此远离审判、苦整材料。这种差别,也许部分源于隔壁老板从本科入学到留校任教,在政法院校浸染了二十余年。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法院系统太老了,太安逸了。
建国以来,公检法中,无论何时,公、法都留存一丝血脉,唯独检院却被中断过。这种特殊经历造就的危机感,成为检院不断自强自励的重要动力,不断在学术理论上高歌猛进,也造就了一种青春的新生,敢于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陋习。重建后,自身的存在被质疑、职务犯罪侦查权被质疑、法律监督权被质疑…,但这些“质疑”却一道道被攻克,而检院的版图反而不断扩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对话语权的重视。最直观的证据:搜索法学核心期刊刊发的学术论文,在八、九十年代,对于检院的宪法地位,还质疑多多,九十年代后期,则几乎销声匿迹。对于检院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在九十年代后期,常有反对之声,尤其是其对刑事审判权的威胁,而到了新世纪后,最起码在主流学术界,则几乎默认了。而对于几乎能全面覆盖法院所有审判权的法律监督权,在前几年,还有质疑之声,现在,写入《决定》后,则连法院系统的报刊,也要予以宣传。而在这番动人心魄的“逆袭之战”中,检院系统出于自身利益的坚强发声,是一个重要因素,以致于连检察长出身的龙宗智教授都认为:“检察研究回应了理论挑战,捍卫了中国检察制度的特色和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但“部门性较强,公允性不足”。
而与之相应的,法院系统却节节败退,疆土日蹙。例如前段时间热传的王桂芝案,法官先是为了照顾检院考核,不得不允许其撤诉,但后来,这又成了检院追究其刑责的理由。而在有些地方,检院的监督室最近直接开到了法院内,象征意味十足。然而,面对这一切,大院内,依然波澜不兴,日子照旧,因为,虽然,基层民工担惊受怕,但有些人的日子还是很巴适的。因为,虽然,对于系统外的压力,有些人不敢抗争,但对系统内的利益,还是很勇于、乐于争取的,尤其是在这次司改中,而这些就够享用的啦。
因此,也可以说,司改下,法院学术论文研讨的加速没落,几乎是顺理成章的必然结果。毕竟,虽然对外话语权失落了,但考察调研,好酒菜还是会早早备好的;毕竟,虽然对外话语权失落了,但派人下去,好位子还是会乖乖空出的;毕竟,虽然对外话语权失落了,但想提审时,好案子还是会听命上交的。于是,就像南明一样,虽然隔江就是铁骑千万,但每个王侯在自己的小封地里却都“歌舞升平”。毕竟,王朝没落,关我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