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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让遴选工

发布时间:2015-07-22      来源: 上海法治报    点击: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至今已有一年时间,这段时间里,新体制下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引人关注。2014年底,上海成立了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在没有前例可循的情况下,拟出《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建议稿)》,完成首批遴选工作,并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这其中,遴选委员会的作用不可小觑。此次,本报独家专访了遴选委员会主任沈国明,请他谈谈对于遴选工作的想法。
 

 

 

记者: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至今已有一年,遴选工作也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请您对上海遴选工作目前的情况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沈国明:上海的遴选委员会是去年12月成立的。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按照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划,主要是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做员额制改革的基础工作。

 

遴选委员会一共有15个成员,8名专家委员和7名专门委员。此外,还有12名专家库成员。今年3月22日,我们完成了首批遴选工作。这次遴选,我们直接面对了所有参选人员,全体委员连续工作5个半天,没有采纳一般面试的方式,而是改为由参选人陈述,介绍自己办理过的比较有心得的案件,再由委员们提问,每位委员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向参选人提出问题,增加了互动性,也易让委员们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每位参选人,确保了遴选工作的中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记者:据介绍,上海首次遴选对法官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法官的选任条件、范围、程序更为严格,无论是从遴选程序还是考核内容,都堪称“史上最难”。您如何理解这次遴选的“难”?

沈国明:这次遴选主要是要把住从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进入审判员、检察员的关口。对这部分人员的遴选是有难度的,因为大多数人已经有了一定的司法实践。为此,需要严格的考试,考试试题的侧重点不在知识性,而是强调专业知识的运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试题一般是开放性的,没有现成答案。这样严格的考试,有利于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水平。能够通过考试的,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这为遴选委员会按照1:1.2的差额进行“好中选优”提供了基础。
 

 

 

记者:严格考试的结果对遴选委的判断一定会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你们怎么做判断呢?

沈国明:考试结果是我们遴选的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我们还需要考虑办案情况,办案情况包括业绩考核、独立办案数、改判量和改判原因等,我们会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自己的判断。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一直强调,遴选委员会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判断。

 

事实上,我们没有拘泥于考试排名和法院初选排名,而是经过研究讨论和最终投票,形成我们的遴选结果。有一些遴选对象虽然考试成绩很好,但是缺乏办案经验,我们没有将他们纳入员额。

 

法院初选结果的152个人里,我们调整了14个人。我们没有将法院初选排名相对靠前但审判实践经验不够的7人纳入员额,相反,将一些年纪比较大,笔试成绩不靠前,但长期在一线办案有经验的人员纳入员额。这样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遴选委员会是否会成为橡皮图章的担心。

 

我们的遴选工作有价值导向作用。此次遴选体现出向一线人员倾斜的倾向,对于解决“审判员、检察员不少,但一线法官、检察官少”的问题有好处,可以促使更多的司法人员上第一线去。

 

 

记者:遴选同时也包括了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在您看来,对这些人员的遴选与普通的法官遴选有何不同?

沈国明: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也许可以说,遴选工作更谨慎,把关更仔细。这次公开招录三级和四级法官各一名,三级和四级检察官各一名,报名者不少,但符合招录公示条件的只有13名。

 

经过认真遴选,最后,我们选出两名,一名是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白江,一名是律师商建刚。白江专业能力较强,面试表现也很好,分析问题很有条理,将每种可能性都分析到,而且他也有在检察院挂职的经历,是比较合适的人选。

 

商建刚在知识产权领域很有影响,办过不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子,面试的表现也很出色,他回答问题思路清晰、明白干脆,遴选委员会15名委员对他的表现充分认可。遴选委员会综合考虑他们的情况,将他们分别作为三级检察员和三级法官建议人选。

 

我们这次遴选实际上起了一个示范作用,大家可以从中看到律师和法学专家进入司法队伍的可能性,以及遴选的基本条件。

 

 

 

记者:经过这一段时间经验的积累,您觉得未来遴选工作将以何种方式予以推进?还需要做哪些完善?

沈国明: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第二批大面积铺开的遴选工作预计在8月份开始,人数是第一批的3倍。好在我们第一次遴选的经验和做法可复制可推广,所以程序就延用第一次的做法。

 

为了应对更大的工作量,我们将启用专家库的12位成员,把这12人和遴选委员会的15人合在一起,分成三组,每组9人,其中,有5名遴选委员会成员和4名专家库成员。这种方式能确保工作量与试点时相同。而且,每组的5名遴选委员会成员都有参与首次遴选的经验,也占组内多数,可以保证与试点时相同的工作质量。

 

 

 

来源 | 7月22日《上海法治报》

撰稿 | 上海法治报记者 徐慧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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