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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辉:基层司法之势、道、术(在半年总结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7-03      来源: 基层法官    点击:

文/耿辉(江苏泗洪法院院长)

感谢耿辉院长赐稿!转发请注明出处!


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

今天已经是2015630日,上半年最后一天。2015年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半年来,法院的外部形势、本地局势和本院审判工作运行态势都有了重大发展和变化,为了更好地开展好下半年的工作,我们有必要在这个年度中间节点,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定位,查摆不足,改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使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此,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基层司法之势

势在中国字典中有两重含义,一是指权力、威力;二是指表现出来的情况、样子。我今天主要是指后面一种,和大家分析一下形势、局势、态势、趋势。

从形势上看,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加快推进,中央已明确提出“四个全面”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226日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法发〔20153号),并将之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第二巡回法庭先后挂牌办公,审理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第二批十一个省司法改革试点经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相继推开。330日,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从法院内外两个方面排除对公正司法的干扰因素;4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了路线图和时间表。51日,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法院系统全面实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也于同日实施。近期最高法院又将就《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方案召开研讨会。

从局势上看,317日,中央政法委批准《江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4月初,江苏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选择南京市玄武区、张家港市、淮安市清河区等试点法院试行,要求试点工作要在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并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明年就要在全面总结、科学论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在全省全面推开。也就是说,江苏全面司改方案已进入半年倒计时。

从态势上看,我院于14日选出25个审判团队,自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整合,目前我们办案法官43人,占在编干警36.4%;司法行政人员仅占在编干警16.4%。上半年审判委员会研究定案案件不足10件,院、庭长定案和签发文书全面取消,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放权机制基本落实。从审判质效指标看,总体表现良好。上半年新收案件7975件,同比上升6.97%,全市第二(旧存2402),案件总量10380件,超过2013年全年;累计结案6536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67.6件,全市第一;民事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全市第一;结收案比86.55%,同比增加5.87%,全市第二;上诉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率、案件执行结案率全市第二。此外,我院调研工作、司法建议工作、速录员技能竞赛、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及征文活动均取得较好成绩,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一直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五。成绩的取得是在座每位同志努力付出的结果,我们欣喜地看到年轻法官的成长进步,成为办案主力,11个审判团队结案超200件,其中2个超300件,许媛媛同志个人结案达270件。在此也要特别感谢上半年退休的4位老同志和辞职调离的6位年轻同志,谢谢他们对泗洪法院作出的贡献,也祝福他们在新岗位上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自己的价值。

但是,面对社会转型时期不断攀升的矛盾纠纷和深化司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我们每个基层法官也必然要承担着比以往更加艰巨的任务与压力,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心理冲击与考验。也有不少同志因此定不下心,沉不住气,守不住立场,辨不清方向,以至于理想信念动摇,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司法改革心存疑虑,甚至悲观失望,事业上逐渐松劲,精神上逐渐懈怠,作风上逐渐散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改革哪有不触动现有职能、权限、利益的?需要触动的就要敢于触动,各方面都要服从大局”。无论是建设法治国家,还是推进司法改革,都是艰苦而漫长的奋斗历程,都是要付出代价、作出牺牲的。这绝不能以个体的得失进退来计算是否划算、是否应当,这是历史的责任、时代的呼唤、国家的重托!当前,法治国家的大势已定,司法改革的局势已明,希望在座每一名同志,尤其是审判人员,都要认清形势、把握局势、研判态势、顺应趋势,都要树立法治主体心态,应势而动、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全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奋力开创泗洪法院审判工作新局面。

二、基层司法之道

“道”的概念是老子第一个提出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用以说明宇宙的本原、本体、规律、原理、境界、终极真理等等。在其《道德经》中有名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法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基层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同样需要遵循基本原理、原则和规律,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就当前而言,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突出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确保独立审判,落实办案责任,保持司法定力,依法履职,公正高效司法。

二是坚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杜绝虚荣浮夸、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科学理性评价审判工作、考核法官业绩。

三是严格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程序公正,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善于倾听意见,诚恳接受监督,恪守职业道德、司法良知和廉洁底线。

三、基层司法之术

术,指技术、方法,专业能力。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能是查清基本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效解决纠纷。事在人为,能否履行好职责,根本上还要依靠我们每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当前,我们工作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种表现:

一是决策能力弱。不善于调查研究、不善于发现问题、不善于总结思考,很多中层负责人仍然坚持惯性思维与路径依赖,不善谋事,不敢创新,固步自封。

二是执行力不足。一些同志完成党组部署工作意愿不强,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甚至虚于应付、讨价还价、蒙混过关,缺乏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我们年初布置的网络庭审直播、重点调研课题、案例和信息报送任务,很多部门都没有按期完成)。

三是司法能力不强。不肯学习,不愿钻研,凭经验、吃老本,或者做知识乞丐,靠别人指点帮助,思路不清晰、庭审走过场、文书常出错(面对即将推行的法官员额制,我们的法官真的准备好了吗?最近网上热炒的河南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原刑庭庭长王桂荣玩忽职守一案应该让我们每个法官警醒。既要提高业务水平,真正落实好庭审中心,准确质证认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还要敢于坚持原则,抵制干扰,依法裁判。)

四是工作作风散漫。马马虎虎、稀稀拉拉、推诿拖延、我行我素,服务意识淡薄,对群众态度冷漠(我们案件信息录入差错率较高、三同步和文书上网达标率较低、审判庭环境卫生不达标、因工作态度不好引发的信访也时有发生)。

从今年6月到明年6月,是全市法院确立的司法规范化提升年,下半年,全院上下要以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为目标,全面排查梳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周内制定整改时间表,全力加以改进。

第一、院、庭长要坚定信心信念,要有方向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找准分管领域和所负责部门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全力创先争优。

第二、加强团队建设,完善分类管理,加大跟踪督查,细化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全力提升各部门、各团队的执行力、战斗力。

第三、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培训、研讨、挂钩指导、考试考核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审判、执行人员司法能力和水平。对我们基层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来说,每天的工作琐碎、繁杂、重复,尤其需要培养工匠精神,其内核是:精益求精;耐心,专注,坚持;严谨,一丝不苟;专业,敬业。工匠精神的目标是打造本行业最优质、最卓越的司法产品。我们提出争创一流法院,落脚点就是在每个岗位上争创一流。还是那句话:重复的事情用心去做,一定会成为赢家!

第四、扎实推进司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全力整治庸、懒、散。同时,针对突出的人案矛盾问题,还要特别注重劳逸结合,调适好一线办案人员的身心健康。下半年带薪休假计划请各部门抓紧审核排定,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每个同志都要休假,年假超过5天的,1220日前保障休满5天,剩余明年一季度前补休!

同志们,明天就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纪念日,94年的奋斗历程昭示我们,要始终坚定信仰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正如国际歌中所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建法治国家,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全靠司法者自己!让我们咬定目标,团结一心,拼搏进取,在下半年工作中不辱使命,再创佳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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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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