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范春生不看考核看“疗效”——一个基层法庭的改革探索
来源:新华社,原题:不看考核看“疗效”大有作为——一个基层法庭的改革探索
司法改革正在深入进行,一些地方的法院为摒弃机制性掣肘加紧推陈出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作为全国改革试点正面临这样的任务,而由省高院和市编委批复成立的杨家杖子法庭直归葫芦岛中院管辖体现创新。
“不看考核看‘疗效’的司法机制大有作为”,这是记者连日来在杨家杖子法庭采访最深的感受,法庭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担负起矛盾减压阀的作用,公信力陡增。
去协调俩案子 又领回来两个“活儿”
杨家杖子法庭原归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管辖。2013年10月,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葫芦岛市编委批复,在葫芦岛中院设杨家杖子法庭,借用法庭在杨家杖子开发区的原场所。2014年3月开始筹建,同年第四季度正式受理案件。
“见啥人得说啥话,像过去那样的工作方式不行了,必竟在基层法庭的工作对象跟以前不一样,大多数是普通农民,不太了解法律,性格都耿直。”在去距市区30余公里远法庭的路上,杨家杖子法庭庭长王海燕这样介绍。她还说,目前开发区存在大量矛盾纠纷,极少部分可以在诉讼程序内解决,大多要在诉讼外解决。“有些工作本来属于行政部门,但解决起来难度大,最后都到了法庭。”
当天中午,王海燕从开发区管委会办事归来。她告诉记者,本来去找有关负责人为了协调两件事,结果又领了两个“活儿”回来。去办的两件事是:第一件,已正式立案的一起案件,开发区欠款4万元,准备调解结案,经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领导同意给付欠款;第二件,诉讼外的,一位老人告开发区建材厂拖欠内部集资款数万元,厂子濒临倒闭。“现在建材厂就有几个人看大门,老人来立案,企业根本没有执行能力,法庭可以不管。”王海燕说,由于矛盾存在,才特意去管委会协调,暂时没谈妥。
在协商过程中,杨家杖子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跟王海燕提了两件事,希望法庭能出面帮助解决。一是开发区技工学校要破产,涉及到教职工的安置问题以及防范引发群体事件问题,需要法庭派人,先给管委会的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讲一下法律、政策,如何依法依规处置妥当。第二件事,有一个叫田汉文的老人上访,讨要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管委会认为老人的房子属违章建筑,不符合安置条件,也不该给补偿。希望法庭出头,做一做老人的工作,罢诉息访。
“去协调两个案件,又领回来两个‘活儿’。在我们法庭经常是这样的情况,大家都习惯了。”王海燕说。
“不看考核看‘疗效’”的司法机制有作为
记者在杨家杖子法庭蹲点期间,由高恩思法官主持,人民陪审员管林香、书记员齐荠一同参与,对一起离婚官司进行调解。
案情是:富儿沟村农民王小铁与妻子史洪岩有一对儿女,原本过得幸福,但这几年王小铁喝大酒,经常酒后殴打妻子,妻子起诉离婚。在法庭上,王小铁声泪俱下,不同意离婚,而妻子态度坚决,坚持离婚。几经调解,女方一直不松口。
原本以为这场离婚调解以失败告终,临近午休,情况有了转机。在王小铁及两个孩子走后,史洪岩和她的父亲被高恩思留下来,高恩思和老人谈了许久,老人又和女儿交换了意见。最后史洪岩同意不离婚,给丈夫一个机会。“类似案子很多,如果我们轻易放弃,可能就导致一个家庭的破裂,就会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高恩思说。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下的产物,直接归中院管辖的杨家杖子法庭也获得了不一样的“待遇”。葫芦岛中院院长杜俊峰说,对这个法庭,院里在考核上不和对待其他法庭一样,不考核什么办案数、结案率、发改率,只看调解率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看群众的评价。
王海燕对此形象的比喻:“我们是不看考核看疗效”。正是这样的工作考核机制,反而对法庭的14位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压力并不小。
从去年9月至今年3月中旬,杨家杖子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60多件,其中调撤50来件,调撤率超过80%。此间处理非诉案件30多起,包括5起群体上访,半年多来没有出现1起上诉案件、上访案件,司法的社会效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职级待遇低,期盼留住人”
“职级待遇低,期盼留住人”。这是杨家杖子法庭干警呼吁最多的声音。
王海燕说:“我这人手不够,司机都是从开发区借过来的,今年缺两个编,可就是迟迟招不上来。”人不够,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官职级低、工资低,工作压力大,吸引力不够。
据悉,《法官法》颁布以来,设立了一级法官、二级法官等,但一直未跟工资挂钩,几级法官的称号实际只是个空衔,没有在待遇上体现出差别。另外,《法官法》规定,法官享有审判津贴、地区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但这些一直没有落实好。即使在法院系统内部,还存在编制内、编制外法官之别,编制外的法官,待遇福利差了一大截,编制内法官,也因地区、层级而有重重差别。
经济待遇不算高,政治待遇也受局限。杨家杖子法庭的干警反映,长期以来法官的级别沿用党政模式,但相对于党政部门来说,法院工作人员在职务上提升的机会较少,发展空间较为狭窄,在获取同等职级上的机会处于劣势。
王海燕、高恩思等建议,有关方面提出的单独薪酬制是一个进步,但要确保基层法庭留住人,还需要两大配套举措。一是逐步提高基层法官职级待遇,工资福利政策向基层倾斜,二是实行工资加办案补贴、岗位津贴等相对灵活的薪酬方式。
来源: 法律读品(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