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民意识相对薄弱的国家,如何在每个人心中真正的建立起公民的意识,使“公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法学概念而已,这才是电影所应该追求和普及的意义所在。
文|此心安处
来源|此心安处的法律博客
《十二公民》是由导演徐昂执导,何冰、韩童生领衔12位北京艺人及国家话剧院的国宝级演员联袂主演的一部影片。本片改编自戏剧史及影史经典《十二怒汉》,首次尝试将西方陪审团制度搬上国内大荧幕,于2015年5月15日全国上映。《十二公民》是向电影《十二怒汉》的致敬。
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一个充满实验意味的虚拟法庭,将12个毫无联系并代表着社会各阶层的普通中国人聚在了一起。
陪审员们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出租车司机、房地产商、数学教授、河南小保安、北京土著、小商贩、保险推销员等互不相识的人首次坐在一起。12名陪审员围绕“富二代弑父”的案子展开激烈辩论,他们的讨论将决定被告的“生死”。密闭的废弃体育馆内,按照规则,12名陪审员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在11人投票认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电影《十二公民》是以《十二怒汉》为原型,经过中国化改造,符合中国特点的佳作。也就是说,十二公民在剧情的设置上与《十二怒汉》如出一辙,但是又区别于《十二怒汉》。例如《十二怒汉》是西方国家的陪审团在决定一个人的生死的严肃讨论,这绝不是儿戏;而《十二公民》则设定在法学院未通过考试的学生补考而安排的模拟法庭,其严肃性显然不能与之相比。当然,这也是由中国没有陪审团所限制。《十二公民》更多的是关注十二个互不认识的人之间通过一次审判、一次讨论,来完成每个人心灵上的救赎。关注每个人内心的情绪变化,这其中也折射在社会的矛盾在每个人身上的情绪反应,例如当今社会所反映的地域歧视、仇富心理等等心态,使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心理上的病态,如何将这种情绪宣泄,以完成每个人的心灵救赎,这也是电影所要反映和解决的。
电影《十二怒汉》主要是反应美国的司法体系,即陪审团制度对于审判的重要影响,尤其是对于一个人的生死的至关重要。这反映了美国司法体系的平民化倾向,也正是由于每个普通人所组成的陪审团,最后的由陪审团所作出的裁判结果才具有正当性和可接受性。正是由于人所具有的局限性,所以陪审制度才应运而生。正如正如《十二怒汉》中8号陪审员所说:“排除偏见并不容易,每遇到一宗案件,要揭露真相并非易事。我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也许没有人知道,我只想为清白者辩护。我们所讨论的各种可能,也许是错误的;也许我们使有罪的人逍遥法外,我不敢肯定。也许有人可以做到。但我们有合理的质疑,这对法律十分重要。”“十二公民的讨论,是群体力量对个人偏见的修正,也是个人与自我偏见坚持不懈的抗争。因为自己的偏见被他人、被道理不断攻击,才让每一个持有偏见的个体有理智去审视和反思偏见的合理性,避免陷入自以为是的逻辑论证。”(引自影评李谦:《十二公民:法律与人,皆不完美》)
电影《十二公民》其中不过是模拟的陪审制度,但是其中所反映的问题确实不得不值得思考。首先,其中对于这十二个陪审人员的选定至关重要。从假设意义上而言,正是这选定的十二个陪审员决定了最后被告人的生与死,而如果这十二个陪审员在选定为陪审员之前就带有自己的主观偏见,那又该如何保证这场审判的公正呢?所以,陪审员的选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至关重要。从一开始,辩护双方在选定陪审员时就应该避免让带有主观偏见的人进入陪审团内,这才是保证裁判公正的前提。
其次,选定陪审员后就应该避免陪审员与外界的信息接触,尤其是避免陪审员接触关于案件的新闻报道,这也是保证案件公平裁判的渠道。在电影《十二公民》中,其中有陪审员说道电视、新闻报道等媒体中说被告人有罪的情节,谁能保证这其中的陪审员不受这些新闻报道的影响?所以,保证陪审制度公正运行的基本就是避免选定的陪审员先入为主,接触价值不中立的新闻报道的影响。
电影《十二公民》的最后,主角何冰的身份揭秘为检察官。在现实的陪审制度中,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最近最高院审议并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其中第三条第一项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也就是说,作为检察官的8号陪审员是不具有陪审员资格的。陪审制度是由普通公民组成决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命运,普通人裁判普通人的审判方式,这种制度避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作为裁判者,即要避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进入到陪审团内,以防止其影响其他人的判断。这是电影角色设置上的缺陷。
此外,对于一个陪审员有着被错判的经历,是否成为陪审制度回避的事由呢?在《十二公民》中,其中的一个陪审员有着被错判的经历,这应该也成为陪审人员回避的事由,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以上谈及的都是关于陪审制度的主体资格,即哪些人可以成为陪审人员。
十二个陪审员,各人有各人的背景生活、性格特征,决定了要想达成一致是非常困难的。伴随着冲突的深化,投票的结果也发生着变化。由一开始只有八号陪审员持反对意见,到最后投无罪成为大多数,以至于最后达成无罪的一致意见。这是陪审制度的胜利,还是隐藏着陪审制度的某种弊端,一个人影响了整个陪审制度,对这种制度保持着深深的忧虑和时刻的警惕。
《十二公民》通过对证据的一步步的演绎,根据日常的现实生活和经验,一步步的合理怀疑,从而得出无罪的结论。电影终究是电影,尽管这在有着陪审团制度的西方国家可能发生,但在现实的中国,这样无罪结论是得不到普通民众的认可的。从这一方面讲,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电影所起的名字《十二公民》。十二个陪审员履行的正是公民所尽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学和政治学上具有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在中国具有特殊含义的词,在一个公民意识相对薄弱的国家,如何在每个人心中真正的建立起公民的意识,使“公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而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法学概念而已,这才是电影所应该追求和普及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