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人才流失考验中国司法改革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屈婷 王晨曦)站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门外,陈特看了一眼他工作了14年的地方,整座大楼灯火通明,他的同事们仍在加班加点处理案件。

 

  今年4月,陈特辞去了法官的工作,成为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合伙人。

 

  此前,陈特在北京法律圈里已小有名气,在办案之余做的法律研究曾三次获得北京市法院系统课题一等奖。因为业务能力出色,他还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参与道路交通、医疗司法解释的制定。对于一个青年法官来说,这是莫大的荣耀。

 

  “当我被借调到最高法参与司法解释制定时,我有种书写历史的感觉。”陈特说。不过,被选入最高法工作的愿望最终还是没有实现,陈特感觉自己身上的职业潜能被搁浅了。“机关是金字塔,越往上越难,如果你没有职务又人到中年,就需要对自己有合理的定位。”

 

  陈特辞职很顺利,他将之形象地比喻为“伤感但不伤感情的友好分手”。

 

  据陈特所知,他有几位同事今年也辞职了。这也让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法律人才流失正成为各级法院面临的难题。从2010年到2014年间,北京超过500名法官辞职,年流失人员数量逐年上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3年年底,深圳法院系统有34人辞职,237人调走,相当于两级法院政法编制人员的15.5%。2014年,上海法院共流失86名法官,其中很多是业务骨干,呈现高学历、年轻化的特质。

 

  中国正在加速法治化进程,去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将“依法治国”作为研究议题。然而,法官的离职正使新一轮司法改革面临考验。

 

  今年4月,上海完成四家法院的改革试点,其中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举措就是法官涨薪43%。

 

  一位80后离职法官坦言,是因为钱而离开。“年轻人大多没赶上分房的福利,又遭遇养老制并轨,经济压力大大增加。”

 

  而法律从业者中,收入差距正越拉越大。北京尚格律师事务所公开向体制内的优秀者递出橄榄枝:有5年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一旦加入,就能得到20多万元的年薪,这还不包括高额提成,以及随年限而来的汽车、楼房首付款等奖励。

 

  尚格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晓强告诉记者,他们收到不少简历,通过面试、笔试最终选择了两名法官,其中一名法官已经来上班了。“辞职法官普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我们非常满意。”

 

  不过,曾任职于北京某基层法院的张伟却认为,辞职“不光是钱的事”,更希望唤起公众对法官职业生态的关注。

 

  一方面,审判一线面临人才断档、办案经验匮乏等问题;另一方面,案件堆积如山。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作为司法改革的四个重大事项之一,专家认为,如何既保证改革效果,又最大程度避免阵痛,尽快建立一支专业化、稳定的法官队伍,已经迫在眉睫。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14年主要工作时指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高达3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人才流失问题突出。

 

  2014年,从1995年开始实行的错案追究制“升级”为案件终身负责制。在这种工作强度下,许多一线法官倍感压力。张伟说,以前晚上会被案件有瑕疵的梦惊醒,早上到单位,第一件事就是赶紧翻卷。除此之外,基层法官往往还要承担一些其他的工作。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核心内容,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其中就有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如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制、完善法官等级定期晋升机制等。

 

  在上海司法改革试点中,法院人员被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三者比例分别为33%、52%和15%。三类人员都有各自的晋升和薪酬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说,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最优秀的法官留下来。年轻法官群体是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中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他们的忧虑也是最高法的忧虑。任何行业的改革如果将优秀的人才拒之门外,这项改革的成效就要大打折扣。

 

  2014年6月出台的司法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建立逐级遴选制度,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择优遴选;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招录优秀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也许在未来,“陈特们”还会回去。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