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山,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作者微信号:xintaigaoshan
四中全会以后,司法改革成为党中央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而推动依法治国向全面纵深发展,离不开健全完善、运行良好的司法体制。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部分,员额制的推行被认为是司法改革所踏出的实质性一步,不仅体现为法官的精英化与专职化,而且通过法官遴选入额这种竞争机制,打破了法院过去以来所固有的权力利益格局,向自己的奶酪动手,深具壮士断腕、正本清源的革命意义。
也恰恰是员额制改革,把不少法院的不少法官逼到了“去留抉择”的十字路口。原地踏步自然不行,向前一步入额,则充满了变数与不确定性,而且,司法改革在对入额法官授权的同时,又悬以终身责任制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工作压力与职业风险可想而知;后退一步作“员外”,则又有不甘,不愿为他人做“嫁衣裳”……这种选择的迷茫与惶惑在基层法院中的青年法官身上表现尤其明显。4月30日,最高法院调整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将我省(山东)基层法院管辖案件标的额提升到3000万,再加上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基层法院案源井喷之压力可以想象,法官还没享受到司法改革所带来的“红利”,却要首先背负难以承受之重,于是,法院“青壮年熟练工”流失成为街头巷尾、网上网下备受争议的社会话题,甚至有人预言“公务员第三次辞职潮”的到来。
为什么会有法官辞职,难道仅仅是因为压力和待遇吗?我带着好奇和疑问加入到网上一个“法官、检察官辞职交流群”,同一些待辞或已辞的法官、检察官进行过交流。工资待遇低、工作压力大、审判风险高、人身保障差是辞职的重要动因,但不是主要原因,反而是缺失职业尊荣感、个人价值得不到尊重、个人潜能得不到有效释放、职业上升期的“天花板”现象成为法官、检察官“逃离”的心结所在。
应当承认,每一位选择法官职业的年轻同事,内心谁不曾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职业的向往跨进法院的大门?我们大学所接受的法学教育无疑是成功的,于潜移默化中成为我们立志从事司法这一神圣职业的精神支持:法官,是一项神职;法律,是一种信仰。将我们毕生精力奉献给如此神圣的职业,追随自己的信仰,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业。但当我们穿起法袍、手执法槌,真正去处理一件件具体的案件时,我们理想中的法律职业与现实状况则显得格格不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毕竟我们不仅需要精神支撑,还需必要的面包和衣裳,以换取体面和尊严,因着这一“落差”,很多优秀法官“封袍挂印”,选择“用脚投票”,似乎也就无可厚非了。
果真如此吗?我可以理解他们的选择,却并不认同这样的选择。网上曾有一位辞职法官说,我没有下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来期待司法改革,这句话就像最近流行的那封辞职信一样,“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刹那间触到了不少法官、检察官的痛处,满满的全是情怀——他的逃离无疑是明智的;而白岩松也说,没有谁的青春是容易的,坚守比逃离可能意味着付出更多。我很欣赏作为清末改革“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的一句话,他在为改革祭上自己生命之前,曾凛然倡呼:“各国变法,无不以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多么振聋发聩的呼声,当前的司法改革虽然不至于用鲜血和生命来奠基,但的的确确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对此,李克强总理也讲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假如我们将司法作为终生为之追求的事业,还又有什么郁结纾解不开呢?现实的司法环境或许与我们的理想状态存在落差、甚至悬殊,但改革的大幕已然拉开,在此征程上,“毕其功于一役”却需要一代代青年法官前仆后继、为之斗争。耶林讲“为权利而斗争,斗争是法的生命,是对自己的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义务。”今时今日,在党中央的号召和强有力地主导下,我们何尝不是在为司法应有的尊严和“利益”而斗争呢?这何尝不是法官、检察官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呢?
逃离也好,坚守也好,这事关个人的选择,却关系着司法改革的未来与成败。司法是最后的底线,作为法律人尤其不能够容忍“逆淘汰”,甚至自甘放弃法律与信仰,随波逐流混迹于“贩夫走卒”;反而应当把握好主动权,在参与改革过程中维护好司法的秩序,坚守法治的阵地,哪怕是“上甘岭”,也应当坚持到最后一兵一卒、一枪一弹。
我们很多法官崇拜美国的大法官,认为他们是这个世界最有权力的人,可以弹劾掉总统,可以否决掉法案。可是,美国建国之初,法院也曾处于受压制的地位,彼无兵无钱,一纸判决都无法兑现执行,在当时也有不少法官愤然辞职,甚至不乏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转身去做了律师。但是,即使处于如此窘境之下,以马歇尔为首席的最高法院,仍然通过自己的智慧和远见卓识,在宪法的文本中找到了司法之“剑与天平”,“兵不血刃”地奠定了美国最高法院现有的地位。如果没有他们的坚守,恐怕美国也会沦落为极权与暴民统治下的无序社会,这还是我们看到的现在的美国吗?相形之下,我们的现状是不是比美国当初好了许多呢?抱怨现状、逃离现实,无异于扼杀未来;与其诅咒黑暗,何不让自己发光,哪怕莹莹星火,也未必不是燎原的火种。
难道我们仅仅选择坚守就够了吗?不,这些都还不够。除了坚持,我们还要有力量去捍卫我们所坚守的事业、坚守的价值。培根说“知识即力量”,作为法官,我们的武器就是知识、就是法律;我们的阵地就是法庭、就是判决。马歇尔何尝不是凭借自己卓越的知识奠立了美国法院现有的地位?通往中国司法“圣殿”的路,亦须人才与知识铺就,舍此,焉能让强权机关尊重、焉能让14亿百姓信任、焉能让公正成为法院永不暗淡的“恒星”、永不偏离的“坐标”。
古人云,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任法官有一任法官的职守,有抱负、敢担当、在其位、谋其政,这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正当中流击水,不进则退,更须奋发进取、闯关夺隘。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没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进取精神、没有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敬业奉献、没有功崇惟志业广为勤的勇毅笃行,如何能走好改革这段路,盘活司法这步棋!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作为青年法官,面对深化改革的十字路口,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敢于负责、敢为人先,以功成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之决心,为我们的司法事业焚膏继晷,兀兀穷年!
最后,我想用刚刚逝去的诗人汪国真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并与诸君共勉: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