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除陈年积弊,推行司法改革,一定要眼睛向下,一定得深入基层,一定应调查研究。不然,改革或会成为一场不伦不类、乱了司法的作秀。
文 | 壁立千仞
来源 | 壁立千仞的法律博客
中国网上有一篇题为“湖北广水法院146个编制塞267人仅80余人能干事”的报道。文章在对超编如此严重的广水现象进行概括时用了这样一句话:“在一些政法系统人士眼里,广水法院怪象也是中西部一些地方基层法院现状的缩影。”
真可谓是一语中的。如果中西部地区地方基层司法机关真实彻底地清查一下的话,可以肯定地说,存在像广水法院这样超编现象的地方确乎不在少数。
为什么基层司法机关会超编如此严重呢?身处基层,对基层状况有所了解的人都清楚,这是基层官场生态方面的问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中西部地区“铁饭碗”热的大背景下,许多人的思想观念里,能到国家机关工作,能拿财政工资,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从此过上了安稳日子。而相对于其它国家机关,公、检、法又是大家共认的“被高看一眼、厚爱一分”的好单位。所以,进司法机关更成了那些有头有脸、掌握着人权财权的官员们安排自家亲朋的首选。
至于什么有无省控政法编制之类的问题,在这些领导们眼里根本不算事儿。因为省里既不负责发工资,又不负责拨经费,他们只不过是有名无实地掌控着一个编制数而已。能堂而皇之的到公、检、法上班,能一分不少地同其他人员一样拿工资津贴,不论是否能办案,能照样顺利晋升职务职级,不就得了。至于什么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什么优秀人才流失日重,什么法官需要专业化,等等,这些统统不是他们考虑范围内的问题。从基层地方上这些人的心态不难看出,他们早已形成的习惯认知是:司法机关只不过就是其管辖下的一个单位罢了。
实际上,这种认识真的没有错。可能也正是为了改变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此次的司法改革才把去地方化作为一项重要方面提出来。在法、检改革的方案中,专门把基层司法机关人权、财权交由省级院统一管理进行了“顶层设计”。
此改革方案一出,立即在基层引发强烈反响。初开始基层一线那些专业、敬业的干警着实感到欢欣鼓舞,觉得他们的美好明天就要来到了。但是,当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发现:除了试点省份外,一年过去了,身边却无一点“司改”的动静。有的只是有志之士的焦急与忧虑。
待到司改试点结束全面推行时,面对像广水法院这样的超编现状,无法想象“顶层”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处置方案?似乎可以预见,简单地把不在省控编制数范围内的人清除出司法机关一定会有阻力。同样的,不讲原则的统统收编成正规军亦不现实。如何平衡和解决改革中呈现的这一突出矛盾,使基层司法机关能够平稳过渡,保持基层司法机关的稳定与发展,真需要动大脑筋。绝不是书面上所说的把法院队伍分成办案法官与行政管理两大块,把法官与辅助人员按一定比例设置,将人权财权收归省管,就可以彻底解决了司法专业化与地方化的问题这么简单。事实上,仅仅这样一个超编人员的去留安排问题,就会足以让人伤透脑筋,头疼不已。
由此可知,革除陈年积弊,推行司法改革,一定要眼睛向下,一定得深入基层,一定应调查研究。不然,改革或会成为一场不伦不类、乱了司法的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