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轰轰烈烈,各界众说纷纭,法官队伍作为司改的切身利益相关者对于司法的看法也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终于翻身做主,从此逍遥于行政体制的藩篱之外;有人认为一切不以加工资为目的的改革都是耍流氓,对改革嗤之以鼻。但无论是呼吁自由的还是呼吁利益的,往往都是身处一线业务部门的,是此次改革既定的利益倾斜者,对于待遇和尊严有多份的要求。但除开业务部门的法官法院中还有非处于业务部门的法官,他们在此次改革中却发声不高甚至有些惮于开口,势单力薄却不为自己要求,这现象令人深思。
业务部门大概分为两类,包括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这两类法官人数大概占了法院人数的50%,他们从事的工作是法院工作最主要的,属于核心工作。据笔者调查,业务部门的离职人数占了从法院离职人数的大多数,而且他们一般都是选择主动离职。离职后的薪水水平相对于法院工资水平高了几个台阶。从职业成长的角度,法院是他们实现自身价值成长的平台,在大量办理案件中的历练成立他们在市场中的核心价值,也是在职场中和用人方谈判的资本。
与此同时,法院还存在非一线业务部门的法官,他们虽然也有法官的头衔,但从事的工作和法律却没有太大的关系,包括党宣、教培、审监等辅助性工作,在此次司改中被统称为审判辅助部门,但辅助部门往往还具有监督、管理、评测业务部门的权力,但辅助部门的离职率相对来说很低,而且此次司改中并没有太多的发声。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深究司法的本质不过也是利益重新分配的博弈,先抛开所谓的尊严、荣誉、信仰之类无法量化的虚空的评价,从利益角度来分析上述两类法官在司法的行为和心态。
“腰缠万贯,不若一技在身。”如何提升自己适应市场的能力,实现自身价值的更大体现是途径是要掌握一门熟稔的技术。在法院中能够学习到的并且也被市场所需要的技术就是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学习到的关于法律的运用技术。业务部门掌握了法院的核心科技,若法院是一个企业,那么业务部门就是企业中盈利能力最强的部门。但是在中国现行的政府主导的公务员体制中,盈利最强的部门却不是利益倾斜的部门而且还受到其他部门的掣肘,所以业务部门在司改中表现的最为积极不为奇怪。但是业务部门的选择权又决定了他们是司改必须尽最大力争取挽留的。业务部门的法官离职率高,因为他们在实施法律的工作学习的技能和市场需要的法律素养是无缝对接的,无需岗前培训就可以直接接手类似于律师、公司法务的工作,他们最受到市场的青睐。业务部门的固有能力组成让他们有更为自主的选择权,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反观辅助部门,他们学习的技能和法律是没有太大的关系,是其他的公务员相同的事务性的工作。这样他们的技能就和市场的要求脱节了,所以他们并没有太大的勇气辞职去市场中试水。脱离了大组织的保护,他们几乎是没有用本职技能在市场中生存的可能性。越是工作年限长的辅助部门的法官越是对法院这样的大组织依赖,体制化的程度越深。他们没有选择权,也就是为什么他们在此次司改中集体沉默,因为他们虽是明明知道司改有可能减损他们的利益但却是没有谈判的底牌和能力。深层意识中,辅助部门的人员对于司改是持抵触情绪的。
一念之决定往往终身无法赎回,看似微小的行为在人生中可能是蝴蝶翅膀上卷起的风暴。业务部门和辅助部门的人员其实一开始是没有不同的,是根据同一个标准被选择进入法院系统的。国家承认的法学类专业毕业、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政审合格、体检合格,进入法院的门槛是十分公平的,让人无可置喙。但是进入法院后的分配就往往疑云丛丛了,而且这样的分配很大程度决定了日后的处境。分配最好的当然是民事审判庭,这类人员更是从法院辞职的主力军,直接对民事权利义务进行甄别,这样的能力是市场经济发达的今日最为公司所需要的,也是很多律所极度何求的,别看民庭法官叫苦连天,案子多、压力大,可他们往往是最容易转身、潇洒离开法院的,而且也是法院中最“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因为他们容易直接目睹经济繁荣的美景,心生向往实在是无可指责。其次是刑庭法官,他们是成为院领导的,几多院长是从刑庭提拔的。上述人员也是最有资本同法院讨价还价的,提庭长,升级别否则走人,这类无可明说的交易在法院每日都发生着。大家都默契地熟稔着这样的交易规则,不要谈理想了,早戒了。最惨的就是辅助部门了,工作几年,学习的法律知识都还给了导师,事务性的工作也磨灭了曾经的法律抱负,只想如何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摆在辅助部门法官的面前两条路,要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要么削尖脑袋往业务部门调,积累自身的价值,期待能够有去市场搏击的能力。
谚语教导我们,不要听人们怎么说,而要看人们怎么做。改革的目的是重新分配利益,但是万万不能落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盲目,所有的考虑必须周全。改革是一项前瞻的工作,行为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不能因为短视和偏颇照成覆水难收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