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胡蝶飞 刘海
今天(4月28日),上海法院举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就在同一天,上海市检察院也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先行试点总结暨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大会。
此举标志着上海法院、上海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展开,并进入全面攻坚阶段。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在讲话中指出,上海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要求,着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效率、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努力实现上海法院审判体制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崔亚东强调,要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从整体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各法院要参照先行试点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调整优化各院内设机构的功能定位,细化工作岗位性质、职责,做到司法人员各归其类、各负其责、各尽其才。
要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执行改革试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改革、海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要健全完善高素质法官培养机制,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要严而又严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从制度上促使全市法院干警在法治轨道上秉公用权、依法履职,构筑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去年6月起上海检察机关作为全国首家检察改革试点单位,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上,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陈旭检察长表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和市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精神,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探索,锐意进取,不负重托,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推动司法改革和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确保司法改革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上海市委对本市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统一部署,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作出决定,将司法改革作为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至年底前将分为“抓紧时间、做足准备,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平稳有序,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梳理分析、评估效果,总结完善改革试点工作”三个阶段在面上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