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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司法改革:一线办案者终身负责

发布时间:2015-04-26      来源: 京华时报    点击:

 

 

导读:2015年3月24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21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黄文艺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意见和建议。

来源:京华时报

 


 

谈现状:总体适应但存在问题

 

习近平指出,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总体上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谈目标:成效要由人民来评判

 

习近平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谈任务:一线办案者终身负责

 

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习近平强调,法官、检察官要有审案判案的权力,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制约,把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法官、检察官做到“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谈根本:经验可借鉴不能照搬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同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我们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习近平指出,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司法体制改革事关全局,要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有序推进。

 

谈落实:加强对改革效果评估

 

习近平强调,中央政法委和各牵头单位要不断推出一批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中央政法单位要带好头,无论是制度、方案的设计,还是配套措施的推出,都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对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要加强改革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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