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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与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法官之家    点击:

者:吾法吾天,法官之家特约撰稿同事

作者赐稿,在此致谢!转载请注明出处。



前些天我爱人因做胆囊切除手术入住市人民医院,有三件小事对我触动很大。一是隔壁肝胆外科病房一位老人次日安排手术,头天下午值班医生到病房交代注意事项,告知手术定在八点钟,要求早晨就要禁食。由于陪护家属当时恰好不在场,老年人听力和记性又不是太好,他虽然答应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却还是吃了早饭。定好的手术被迫改期,住院期限的延长又带来治疗费用的增加,患者一家本已十分懊恼郁闷,值班医生却在护士站宣扬此事,嘲讽患者“少脑子”。这下立马点燃了患者家属的情绪,缠着值班医生争吵,本身很小的问题演变成一场医患冲突,持续半个多小时才被旁观者劝解开来。二是我爱人做完手术后上了镇痛泵,有效缓解了手术痛苦。术后第二天,医生交待手术四十八小时即可撤掉镇痛泵。但是次日早上护士来挂水时却自作主张提前把镇痛泵撤走。不到半小时,我爱人就疼得直冒冷汗,不得以又找医生开了止痛药水进行静脉输液,勉强缓解了手术后的疼痛,她心理却对这名护士留下深深的阴影。三是一名乡下肝病患者住了半个月院,花了近万元做了数十项检查,医生却始终无法给出明确诊断结论,又迟迟不让他转院,导致其家属大闹医生值班室,吵得整层楼三十多名住院病人不得安宁。

由此让我联想到我们法院最近发生的三起信访案件:第一起是我们一个人民法庭的助理审判员承办的一件并非疑难复杂民事案件,半年多时间先后开了六次庭,每次都因遗漏相关事实而迟迟无法作出裁判,最终令原告情绪几乎崩溃。第二起是一名法官在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审理后,又因遗漏案件当事人要二次公告开庭审理日期而引发投诉。第三起是一名初任法官在缺席审理一起简易民事案件时,疏于审查,直接按照原告律师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下判,结果在执行扣划到被执行存款之后,才发现张冠李戴,将与被告同名同姓的案外人信息写入判决,导致错误执行。

这几件事情虽然分别发生在医生与法官这两个不同的职业群体,但我始终认为医生与法官这两个职业有很强的相似性、相通性。因为医生与法官分别守护的是一个社会的生命底线和正义底线,医生诊治的是人类自身疾病,法官解决的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纠纷。这两种职业都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必须依赖的重要职业,也本应是高尚的、受人尊重的职业。

然而,在当今社会,频繁发生的医患纠纷与涉诉信访,已经严重损害了这两种职业的形象,让医护人员与司法人员灰头土脸,尊荣扫地。

何以如此?抛开深层次的体制因素,就执业者自身而言,有两个突出的问题值得警醒:一是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被金钱欲望迷失了心智,忘却了初心,职业信仰动摇,道德底线崩溃,医生不再以救死扶伤为天职,法官不再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原则。他们用出轨的行为毁损了职业群体的公信。二是不少从业者职业作风不佳,日常工作中的言行表现直接损害了职业群体的信誉、形象。

职业作风是职业道德在从业者职业行为中的习惯性表现。从总体上看,职业作风是一种习惯势力,一旦养成,很难改变,容易在团队中相互影响、相互榜样,身在其中还很难看清自身作风方面的问题及危害,所以作风建设始终是塑造职业形象的永恒课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上述发生在医护人员身上和司法人员身上的小事,生动诠释了医患纠纷和涉诉信访的内在成因,值得我们每位从业者深刻警醒和反思。我们绝不能简单化把责任推卸给体制、机制、环境与当事人,也要敢于直面自身的问题,切实拿出自我改进的措施与勇气。医疗无小事,从业者的拖延、怠惰与失误,常常会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身心造成想象不到的伤害。同样,司法也无小事,司法者的作风与态度同样关涉到司法机关的形象与公信。细节决定成败,作风关系形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

无论基层法院人财物如何实行省级统一管理,无论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身份如何划分,基层法院队伍的司法作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既是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精塑司法形象、减少涉诉信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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