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2月15日电(通讯员 邓高彬)近日,针对该县发生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情况,为确保春节期间群众能够吃到“保质菜、放心菜”,福建建宁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将相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建议市场管理中心、工商、食品监督等部门对市场肉类、蔬菜等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大检查。
2014年12月,该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在其家中的豆芽作坊生产豆芽,为了让豆芽不长根、卖相好,陈某某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无根豆芽素,并将生产出的豆芽在建宁县西门农贸市场销售。2014年11月28日,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送检的陈某某生产的豆芽样品含6-苄基腺嘌呤0.3mg/kg,属于有毒、有害食品,且行为持续近2年,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
该县市场管理中心、工商、食品监督等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多个检查小组对该县西门、溪口、河东、水南四个农贸市场和两个超市进行了全面检查,有效确保春节期间群众能够吃到“保质菜、放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