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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下层是如何生存的?

发布时间:2018-11-16      来源: 转自文化纵横公众号    点击:

文章导读

在身份制并未完全消除的今天,稍有不慎,来自下层的政治风险就会随之而来。今天中国的社会下层,已经不是过去的下层了,分散在多种职业群体中,其阶层处境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市场能力,而不是相对稳固的身份制,但其命运却同时受到制度和市场的影响。他们具体是由哪些群体构成?如果给他们描画一幅社会学肖像,那会是什么?他们又通过哪些社会机制,来影响社会接下来的走向? 

 

作者简介

吕德文,男,汉族,1981年10月生,福建武平人,博士,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

 

阶层构成

 

当前处于阶层结构下层的职业群体大致包括如下这些(我不把处于最底层的人们,比如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包括在内)。

 

农民。在城乡二元制度将彻底终结的背景下,这里的农民已不是指户籍、身份意义上的农民,而是职业意义上的农民。当前,老人、妇女已是农业生产的主力,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中年,乃至青年人因各种原因从事农业或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由于农业剩余较少,纯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很难再“发家致富”,反而容易因自然灾害、价格波动以及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陷入困境。

 

农民工。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出卖劳动力,他们或是私营企业的产业工人,或是低端服务业的员工,工作强度高、生活条件差,没有多少社会保障,很难有上升空间。这是一群数量庞大,生活境遇较差的下层群体。

 

流动摊贩。这部分群体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农民工群体,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城市贫民(如下岗工人、残疾人)。他们所从事的营生几乎不需要技术、资金积累,入行门槛低,但绝大多数流动摊贩是非法的,是城市管理部门的整治对象,从业风险较高。对大多数流动摊贩而言,这种营生等同于“打工”,只是图个“自由”便于照顾家庭。

 

自雇经营者。这部分群体的境遇要比流动摊贩和农民工稍好一些,基本上依靠自身和家庭的劳动力组织经营,绝大多数还有一定的技艺。出租车司机、夫妻店主、菜场小贩等都属于此类。自雇经营者有一定的积蓄,不足以在大城市立足,但通过努力可以在二三线城市立足,他们可以做到不被迫返乡。

 

半正式行政人员。这个群体人数相对较少,容易为人忽视,但在当前的下层群体中却极为重要。绝大多数城市基层部门都会为辖区的城市贫民提供“公益性岗位”,比如环卫工、城管、社区管理人员、保安、辅警,通过社会招聘,一些农民工也进入了这个行业。半正式行政工作强度大、收入却不高,有一定的劳动保障,但风险较高,社会声誉也不好。

 

综合而言,下层群体所从事的职业较为庞杂,但其生活境遇都比较差:工作强度大、工资不高、社会保障少、工作风险高,向上流动的机会不多,却很容易跌入社会最底层。

 

 

流动机制

 

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社会下层构成的变化,是托了社会流动机制的福。

 

当前,阶层的社会流动机制已有市场机制主导,身份制的作用大大降低,这使得下层群体与其他阶层间的流动有了更多的渠道。从上世纪50年代末到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上排除了普通农民社会流动的可能;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社会流动渠道大大拓宽,再加上新开辟的渠道,下层群体的社会流动机会大大增加。

 

空间流动。物理空间的自由开放是社会流动的前提,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与乡村是相互区隔的两个空间,从乡村到城市的人口流动被限制在极小范围内。改革开放后的“打工潮”,在事实上破除了城乡之间的空间区隔,这也意味着下层群体将与中产阶层、社会上层共处一个物理空间。

 

职业流动。当前,职业已是阶层划分的主要标准。客观上,特定的职业与获得财富、权力和声望的多少有直接关系,因此,职业流动是社会流动的主要表现。曾经作为下层的农民,已不仅仅从事农业生产,其职业流动可能是横向的,如在农民工与农民之间流动,并没有脱离下层。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实现了阶层的纵向流动。

 

空间流动和职业流动的开放,意味着社会流动机制的改变。

 

开放的社会流动机制是化解下层社会怨气的根本手段,但同时也意味着主流社会空间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在身份制并未完全消除的今天,稍有不慎,来自下层的政治风险就会随之而来。

 

 

暴力逻辑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看一下下层社会的生存世界,是如何影响他们的社会行动的。

 

下层社会被其所依存的日常生活世界所限制,他们受制于现代社会的压力计算体系,无法从各个层面设计自己的人生;较差的生活境遇,迫使他们只能专注于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所从事的并不是具有技术、市场优势的职业,这注定了他们长期处于“水深齐颈”的状况中,哪怕碰到一点挫折也可能遭遇灭顶之灾。

 

以农为生的农民,由于农业利润较少,使得其抗风险能力较差,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都容易使其生活陷入困境;一旦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很容易迫使其陷入生活绝境,成为最底层的社会救助对象。在城市小工厂打工的农民工,由于社会保障不健全、城市生活成本高等原因,也很难有积蓄;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年龄过大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就将被迫返乡。那些在城市街头巷尾开摩的、摆流动摊、经营小店铺的各种职业人群,其营生可能就是非法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取缔。

 

因此,在他们的压力计算体系中,最重要的是维持生计,而非谋求更为舒适的生活,更不用说获取较为平等的政治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其行为逻辑天然具有保守性,只要能有基本的营生条件,他们就容易安于现状;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由权力所掌控的再分配资源又无法惠及他们时,他们则可能破釜沉舟,冲击既有的社会秩序。

 

当下层群体从村庄、单位制中流动出来时,每个个体都被淹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他们之间很难形成明确的阶层意识。长期以来,村落共同体和单位制的核心机制是庇护主义的,因此,从这里产生的观念并不具有改造公共政治的动力。当农民工、下岗工人、流动摊贩等从不同的村庄、单位流入城市时,他们所秉持的仍然是庇护主义的意识形态,尽力将自己纳入亲人、同乡、朋友等构成的社会网络中。这种通过私人关系形成的庇护网络,并不具备组织能力,也没有超越特定群体的阶层意识,因此,即便是事实上存在集体行动,也很难说具有公共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下层就不会去影响公共政治。只不过,影响的方式和中、上阶层不一样而已。

 

在个体面前,政府过于强大,没有哪一个处于下层的人会主动挑战政府权力,“下层政治”的基本面是逃避而非抗争。问题是,一旦政府过于漠视“下层”,他们唯一的讨价还价方式是暴力。最近十多年来,在城市治理、征地拆迁等领域不断发生的暴力事件,包括在信访治理中暴力化倾向不断加强,表明暴力已经成为社会议价系统的一部分。由此,当下层与政府打交道时,即便双方都不愿意制造恶性事件,也倾向于通过暴力胁迫对方。

 

当暴力成为社会议价系统的重要砝码时,社会运行机制随之改变。

 

怎么办?

 

在改革开放前的阶层结构中,阶层之间的等级秩序是通过空间区隔来实现的,这便是城乡二元结构。但社会演化到现在,阶层结构已不再建立在空间区隔的基础上。大家已经直接暴露在对方的面前。

 

这个时候,该如何对待下层?

 

我想说,当前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及城乡统筹政策,可能没有注意到,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投资,并鼓励农民,包括农民工将有限的剩余用于城市买房定居,表面上看是进一步让城市和农村一体化,却有可能在固化下层结构。因为,当前下层群体是基于职业选择,只要其仍然从事高风险、低收益的职业,哪怕真正实现了城市定居,也仍是下层。

 

就是说,国家应该提升社会下层在制度中的地位,在国民权利、公共服务上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而提升下层社会在市场中的地位,从而,不再是在同一个社会空间中,维持下层人数越来越庞大的刚性阶层结构,而是最大限度地提升下层,至少改善他们的阶层处境。

 

完善再分配体系的关键还要让下层有出路。给下层出路不仅仅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生活失败者不至于陷入绝境,还要保障阶层流动的畅通。因此,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应该避免把下层固定在特定的城市空间。比如,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保障房、公租房、城中村、棚户区等下层甚至底层聚居地成为城市边缘空间。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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