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深化改革着力激发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 人民日报评论    点击:

深化改革着力激发创新活力

——四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院院士大会重要讲话

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对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科技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必将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有力推动我国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发展,主体架构已经确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创新驱动系统能力整合,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通道,改革的深化,不断释放创新潜能,加速聚集创新要素,提升了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些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实现科技事业的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发挥了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正得益于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的强劲创新活力。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当前,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还面临一些有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其中,有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还不强,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存在“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现象,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有相关领域改革进展滞后于总体进展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科研院所改革、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的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培养等领域,同时,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解决这些问题,尤须科技体制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优化和强化技术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激情和活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要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推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的统筹布局和优化。要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只要我们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创新活力必将充分激发,发展潜能必将充分释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决破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我们就一定能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日益激烈的全球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