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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官员吃穿山甲被查后 如今又有人重蹈覆辙

发布时间:2018-05-21      来源: 政知道    点击:

今天,国家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又刷了一下存在感,以一种并不人道的方式。

△动画片《葫芦娃》中的穿山甲

银泰集团发布《声明》称,旗下企业副总沈剑平在境外私人旅游期间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情况属实,集团决定与这名副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为此向社会各界致歉。

因为吃穿山甲而丢了工作,这名副总虽然不是官员,但却与官员的"待遇"类似。

在国外吃穿山甲 回国后要追究吗?

不过,与一些官员被别人曝光把穿山甲当做盘中餐不同,银泰集团的这名副总是自曝的。

前天(5月18日),一个微博名为"沈剑平"的博主发了一条微博,晒了几张配图,称自己在越南岘港食用了穿山甲、果子狸和蛇,还说"最好吃的是穿山甲血做的炒饭"。

△"沈剑平"的微博

此事迅速吸引了网友的关注,沈剑平的身份被"人肉"出来,他是国内知名民营企业银泰集团旗下杭州湖滨银泰in77副总经理、招商中心总经理。

这么着,才有了银泰集团今天的声明。银泰集团说,经公司与沈剑平进行核实,情况属实。银泰集团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以及银泰集团内部制度与规定,与沈剑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今天中午,沈剑平在微博上删除了吃穿山甲的博文,并对自己的行为道歉。据他介绍,这次私人旅行是他第一次去越南,5月18号晚上,在越南岘港的一处海鲜大排档参加朋友组织的聚会时,他以为当地是允许吃野生动物的,就吃了穿山甲和果子狸,出于好奇还发了微博。他为自己"深刻而愚蠢的错误"向社会和公众道歉,并主动向政府法律机关说明情况,承担责任,也向银泰公司道歉,主动辞职。

问题来了,沈剑平需要向中国的有关机构说明情况吗?

答案是肯定的。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政知道,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也适用于中国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吃穿山甲是犯法的,因此沈剑平到底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要看他有没有参与买卖或者捕杀穿山甲的行为",许浩说。

广西官员宴请吃穿山甲被中央纪委盯上

因为一顿饭就丢了工作,不得不说,这顿饭吃的太不值了。

就在几天前,还有一条跟吃穿山甲有关的新闻,当事人是一名不但丢了工作还进了监狱的官员。

5月16日,广西省高院发布消息,广西教育厅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政知道注意到,李宁上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正好也与食用穿山甲有关。他就是去年2月微博热搜"广西官员宴请吃穿山甲"的当事人。

李宁也是被微博曝光的。2015年7月,一名香港男子发微博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在当地"李局长"和"黄书记"的邀请下,在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还附上了两张图。

 

△曝出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

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中央纪委关注到并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很快,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有关情况:在广西举办的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结束后,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在某私营企业的内部食堂宴请了香港企业考察团的个别成员,活动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支付,而且,他还是唯一一名参与此次宴请的公职人员。

不过,在纪委通报之前,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按照法院的通报,李宁的违法犯罪问题主要发生在其担任广西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另据广西当地媒体报道,李宁是广西教辅教材系列腐败窝案的涉案官员之一,这起窝案涉及到广西10余名教育、出版及物价系统的处级以上官员,包括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原副局长李伙、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郑作广等。

当然,李宁被判刑跟吃穿山甲并没有直接关系,法院在通报中也没有提他吃穿山甲的事情,只能说因为吃穿山甲让他"出名"了。

官员吃穿山甲 不是第一次

话说回来,穿山甲就这么容易被端上餐桌吗?

事实上,这几年,穿山甲被走私和贩卖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它目前是世界上遭受非法贸易最严重的哺乳动物之一,已濒临灭绝。在中国,穿山甲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去年,全部八种穿山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

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官员像李宁那样,不惜"铤而走险"。仅公开报道官员食用穿山甲案就有好几起。

比如,2014年5月,有网友举报浙江台州仙居县公安局纪委原书记王小洲,在酒店吃穿山甲。一个月后,当地纪委公布调查结果称,王小洲受朋友之托接待客人,委托他人预订中餐并安排菜单,后王小洲一行在预订的饭店用餐,菜品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仙居县纪委认为,王小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替其朋友接待客人时,食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王小洲党内警告处分。

200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根据媒体报道,孙瑜下属曾评价孙瑜"表里不一",并举报他爱吃穿山甲的例子。"自治区政府有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物,孙瑜再三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但他下去检查工作时,最爱点的'菜'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看来,领导干部不仅要管住自己吃拿卡要的手,也要管好自己吃国家级保护动物的嘴。毕竟,企业员工都会因食用穿山甲而被辞退,何况是国家公职人员。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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