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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代雷洋案 澄雷洋调常州毒地等传 陈光中建最高检督办

发布时间:2016-05-13      来源: 财新网    点击:

 

 

记者:单玉晓

来源:财新网   (2016年5月13日)

 


△ 陈有西微博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备受关注的雷洋案再起变化。财新记者独家获悉,5月13日凌晨3时,雷洋家属与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及该所律师赵勤犇、邓学平、张建飞和律师助理周晓凤签署授权委托协议。上述五人自即日起将作为雷洋被害(非正常死亡)案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代理人。

  财新记者看到,这两份授权委托书由雷洋家人签署,律师代理权限是调查、取证、申请立案、申请鉴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邓学平告诉财新记者,京衡律师此次免费为雷家提供法律援助,不收取律师费,“应雷洋亲属诚意要求,京衡律师事务所决定受理雷洋案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代理,组成了五人律师小组,帮助雷洋家属处理系列法律事务。”

 

 
雷洋家属授权委托书1
 
雷洋家属授权委托书2

 

  陈有西向财新记者表示:“京衡律师将理性、严谨、审慎、依法地开展工作,依靠国家现有法律规定的侦查机制,申请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雷洋非正常死亡案的事实真相,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理,并希望最高检督办此案,维护雷洋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给社会公众以信心。”

  针对社交网络中涉及雷洋的诸多猜测,陈有西代表家属澄清以下三点:一,根据向家属的核实,雷洋并未参与常州外语学校土地污染案的调查,网上有关事件起因的猜测不实;二,雷妻此前说不在意丈夫是否嫖娼,并非认为丈夫真有嫖娼事实,而是指明此案关注重点不容掩盖,着重追究雷洋死因;三,网上流传的所谓电击雷洋的视频,雷妻已经审看,从服装上看被击人不是雷洋。

  5月7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毕业生雷洋离家后离奇死亡,引起舆论关注并持续发酵至今。5月9日至5月11日,北京昌平警方先后两次通报案件调查进展,涉事派出所副所长、足疗女均接受官方媒体采访,供述雷洋存在嫖娼行为。

  对于雷洋的死因,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有调查人员组织尸检的消息。警方在最近的一次通报中称“雷某试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因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脱逃,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45分带上车”。目前,昌平区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雷洋案,北京市检察院将派法医协助参与调查。

  看到上述通报后,陈有西通过其个人微博提出质疑,认为昌平警方必须立即回避该案的调查,全部原始证据、监控录像、证人应置于其他地区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控制之下,不只是尸检由第三方进行问题。“有无嫖娼只有行凶嫌疑一方掩盖的说法,死者无言,不排除警方栽赃涂黑以推卸责任,抓了这个足浴店全体,原始证言可能被统一口径,要防止被诱证簒改。”

  5月11日晚间,雷洋家属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我们已经多次前往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院现已介入调查;昌平区公安局作为当事方,应等待检察机关的最终调查结果,而不是到处辩解,误导舆论。雷洋所在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发布联合声明,对昌平警方公布的雷洋死因提出质疑,并抗议其执法过程,称无论嫖娼与否,他都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并呼吁有关机关展开对雷洋死因的独立、公正调查。■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学院)教授、硕导。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法学教授、硕士导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在浙江省公安厅、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秘书、高级法院院长秘书、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浙江财经大学法律系主任。现主持管理的京衡律师集团在上海、杭州等地有5家律所、公司上市、基金管理、企业并购、破产重整等18个专业法律部。220多名律师和助理。

 

陈有西是中国律师业有世界性影响的著名律师。历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杭州市政府授予法律服务业标兵。2010年获《中国律师》年度新闻人物。《时代周报》年度“时代人物”。2011获《中国新闻周刊》年度影响力人物;《南方人物周刊》年度魅力人物。2014年《时代人物》封面人物,被评为年度十名中国绅士。

 

曾经办理的著名案件和項目有:重庆审判北京律师李庄案、广东格林科尔董事长顾雏军案、湖北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案、天一证券董事长理财32亿案、安徽兴邦公司董事长38亿非法集资案、友成控股香港创业版、主版上市項目、宋城旅业上市項目、都邦保险20亿股权并购項目、国开行俄罗斯森林融资放贷項目审查顾问、西昌锌矿勘探項目、台州船厂两艘万吨轮购买谈判項目。德国西门子OSRAN商标案、澳籍华人吴植辉案辩护等大量名案。具备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是上市公司尤夫股份独立董事。

 

 

陈光中谈雷洋案:建议最高检督办 北京市检主导

 

作者:单玉晓

来源:财新网  (2016年5月12日)

 

认为受到质疑的公安机关自己发布信息违背法治原则,建议此案由更高级别的检察机关——北京市检察院来主导调查,最高检察院应督办。检察院应查明警方是否在当晚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则要立案侦查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毕业生雷洋5月7日晚离奇死亡一事引起舆论关注并持续发酵。财新记者注意到,虽然昌平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案,北京市检察院称将派法医协助参与调查,但目前为止,除雷洋家属及律师外,案件调查信息主要由昌平警方发布,公信力备受质疑。

  5月12日下午,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受到质疑的公安机关自己发布信息违背法治原则,建议此案由更高级别的检察机关——北京市检察院来主导调查,最高检察院应督办此案。

  在陈光中看来,雷洋案从媒体报道之初便广受社会关注,属于热点案件。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始终是警方执法过程是否合法,是否超越职权甚至滥用职权,从而导致雷洋死亡。“是否嫖娼的问题需要查,但公众更关注警方怎么会让一个29岁的公民在很短的时间内死亡。 ”

  抓嫖是不是一定要带回派出所?

  北京警方称雷洋当晚存在嫖娼行为,且从警方通报和北京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雷洋即使嫖娼,也是情节较轻。按照法律规定,嫖娼并不构成犯罪,只是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侦查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陈光中分析,即使雷洋嫖娼了,按照上述条文的规定,如果情节较轻,其处罚后果仅仅是行政拘留五天以下或者交500元罚款。“这种处罚后果就表示,如果警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嫖娼,可以在嫖娼窝点直接取证,当场罚款。警方称在足疗店门口蹲守,那么如何合法取证?是否一定要把他带到派出所取证,还是说就地取证,这是一个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看,雷洋当时并没有携带尖刀或棍子等危险器械。这种情况下,他拒绝执法,警察应如何强制他接受?”陈光中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执法应把握一定的度,现在警方单方面通报称自己如何执法,“是片面的”。

  公安自己发布信息违背法治原则

  财新记者了解到,针对北京警方两次发布的通报,雷洋家属在5月11日晚间发表声明,认为警方“误导舆论”。家属称“我们已经多次前往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院现已介入调查;昌平区公安局作为当事方,应等待检察机关的最终调查结果,而不是到处辩解,误导舆论。”

  “人家质疑的是你,你自己来解释,特别是公权力机关自己解释,把矛头指向死者的嫖娼行为,来洗刷自己,这显然是违背法治原则的。”陈光中表示,雷洋案从被曝光之时起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一案件一旦成为社会热点,就不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发布相关消息,因为公安机关已经成为被质疑的一方。

  陈光中分析,法治社会遵循的程序公正,核心是裁判者同被裁判者分离,这也是程序正义的核心要件。而现在公安机关是被质疑的一方,公安机关独自回应公众质疑实际上是程序不正义的表现。因此,其实体上的效果也不可能让关注这个案件公众满意,“无法使人相信,这就是真相”。

  建议最高检介入 北京市检主导调查

  昌平警方曾通报称,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在陈光中看来,检察院介入尸检,方向是正确的,但是这只是重要内容的一部分,检察院还应调查该案中警察执法是否有违法之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3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第116条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超时讯问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宪法》,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陈光中指出,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违法现象,特别是社会关注的内容,检察院有职责也有权力介入。但昌平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缺乏权威性。他认为,至少应该由北京市检察院直接主持调查公安执法中有没有违法现象,“如果更加权威点的话,最高检察院应督办此案,监督机构级别的提高会增加公正性。”

  陈光中强调,目前检察院介入的是司法调查,并不是警察犯罪后对其进行侦查;调查的重点是公安机关是否在当晚的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则要立案侦查。

  情况查明不应非等尸检报告

  目前,对于雷洋的死因,各方希望通过尸检报告予以查明。雷洋家属告诉财新记者,雷洋妻子和父亲已经去昌平检察院确认了尸检申请材料,尸检时间尚未确定。

  陈光中表示,雷洋案部分情况的查明并不是非要等着尸体解剖报告出来。尸体解剖报告主要是死亡原因,这只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在雷洋死亡之前,还有警察执法的具体情节,公安机关是否违法执法以及是否构成犯罪才是检察院调查的焦点问题。

  陈光中认为,检察院应查明执法过程的真相。“比如,雷洋离足疗店多少米警察开始对他进行盘问?什么时候开始盘问?面对警方盘问,雷洋的反应如何?怎么开始起冲突的?”

  陈光中说,现在死者已经不存在了,检察机关既要调查涉事民警,也要调查当晚目击群众,以及足疗店的老板及所谓“性服务提供者”等,“要当成一个案子来调查”。

  对于调查信息的发布,陈光中表示,若检察院的调查能够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便可以发布一些信息,但最终要有一个总体的调查报告,“这个调查报告应该具有高度权威性,具有发布之后能够最大限度得到社会民众认同,有高度的公信力。这也是检察院发挥法定职能的时候,也是检察院接受社会公众检验的时候。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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