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在孩子死去医院的门口,被警察开枪示威,当场吓跪……
昨日,下面新闻被各媒体纷纷转载:
约一周前,河南省临颍县人民医院门前发生一起“医闹”事件。据报道,“闹事”者因失去了孩子,已故孩子的亲属,在医院门前张贴幼儿照片、扯条幅、哭闹不止。医院报警后,医院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在对死亡幼儿的亲属三番五次劝离无果、喷辣椒水驱散无效的情况下,警察果断对天鸣枪示警,极大震慑了“医闹”人员,死亡幼儿的母亲当场吓跪……”
上述新闻之所以被广泛关注,是因为它触及警察执法及医患冲突这两个热点话题。
先来看警察执法:
至今,还没有任何关于孩子死亡原因的客观权威报道,但孩子死亡,是既成事实。孩子母亲及家属的心情,一定充满无限悲痛。为了驱散这样一群悲痛家属,民警采取的方式包括使用喷辣椒水;喷辣椒水无效后,又采用开枪!将心比心说,这,是不是有些残忍?
退一万步,将来,纵使法律最终认定“医闹”家属的行为是在犯罪,医院是清白的。那这种情况,民警就有喷辣椒水和开枪震慑的必要吗?
判断一个社会的文明与否有很多标志:比如对老、幼、病、残、孕、穷人,甚至对罪犯的态度。对待罪犯的态度,不仅体现了一种促使犯人向善的改造,也体现了民众的包容程度,而这种包容程度正是与文明程度相对应的。更何况,这场案件中,被吓跪的母亲,很可能确有冤屈。因为新闻报道中,“医闹”两字,是加了引号的。很可能,这位母亲,可能同中国很多最基层的老百姓一样,用所谓的“医闹”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因为她实在不知道,面对自己儿子的不清不楚的死亡原因,到底该找哪个部门申诉和解决!
基层民警属高危职业,做警察非常不容易,透过报道画面,可以看到举枪的民警,也只是一位年轻人。无法揣摩,这位年轻人是在什么情境、氛围和心境下开枪,但愿这位开枪民警的这一枪,不会是他利用公权变得耀武扬威的开始:
西安一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脚踩孕妇胎死腹中;
云南红河州商人王顺文养的5只羊被偷,报案未获受理,被民警当场打昏;
贵州警察打死讨薪女农民工,死亡后仍遭脚踩头发;
延安再现城管暴力执法,商贩被打口鼻流血;
江西宜黄自焚事件、河南郑州半夜“绑架”事件、昆明点燃液化气事件、连云港父子自焚事件等一桩桩流泪流血的强拆案件,无不诉说着粗暴执法的残忍……
粗暴执法,是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蔑视!是对人权和人性的凌辱!“特权意识”、“官老爷意识”,使他们忘乎所以。执法者敬畏法律、更要带头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灭掉那些粗暴执法者的嚣张气焰;才能不会给当事人造成本不该有的人身伤害;才能让粗暴执法早点跟我们说再见;才能让建设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目标早日实现!
我们不在现场,但可以想象,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被枪声当场吓跪时,她的内心是何等惊诧和痛楚;但我们无法得知,这一枪,会不会让本来失去孩子的母亲,内心感觉到更悲观和绝望?!同样,我们也无法得知,整个中华大地上,还有多少位母亲,被吓跪过……
期待发生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医院门前发生这起“医闹”事件,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协助解决……
愿生者坚强,逝者安息……
此外,有个信息,当下“要想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的情况的确存在,对于“医闹”,前几天,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这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遏制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