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萝卜”+“坑”=“近亲繁殖”
发布时间:2016-05-07 来源: 人民法治(ID:rmfzzzs)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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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中央巡视组、各地的地方巡视组已披露多个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存在违规招聘近亲属问题。在一些单位,通过“萝卜招聘”、绕道进人、内部照顾、交叉安排等方式,“近亲繁殖”现象多有出现。
时下,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现象十分普遍,几近成为公开的秘密。以此次通报巡视整改情况的工商银行为例,超过三成的干部有配偶子女在系统内工作,这一比例显然是不正常的。同样是学金融的,为什么银行子弟比社会应聘者更容易被录用?为什么他们都“青睐”于进入自己亲属所工作的银行?说到底,“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权力寻租难脱干系。
从生物学上讲,近亲之间的繁殖会导致后代发育上的畸形和缺陷。同样,国有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也会带来一系列危害。
首先,容易滋生“近亲繁殖”的往往是银行、电力、石油等福利优厚的垄断行业,“近亲繁殖”在无形中构成了对就业资源的垄断,导致社会阶层的固化,让矛盾和对立日益激化;其次,违规招收大量职工子弟,让企业失去了引进优秀人才的机会,也给自身埋下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隐患。
此外,“近亲繁殖”以及随之而来的任人唯亲、照顾提拔等问题,会在单位内部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风气,影响了其他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近年来,在中央层面,先后出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防止“近亲繁殖”作出明确规定。但在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了相关制度没有很好地执行,对违规者没有作出严肃处理,使制度缺乏有效的震慑力外,更关键的还在于招聘的权力仍掌握在这些单位自己手中。
比如,根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在录用、聘用、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和亲属时,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但在现实中,很多时候根本不用领导亲自过问,下面的人早就心照不宣地为领导子女量身定做好了招聘条件,开通了“绿色直通车”。
再比如,眼下许多地方明确规定国企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怎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企业领导私下达成约定,互相通过“萝卜招聘”方式帮助对方子女进企业,甚至相互帮助职务晋升。这样的交叉安排,巧妙绕过了任职回避制度,又有完善的程序,这样的利益交换很难被发现和查处。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面对自己的子女和社会求职者,很少有人能够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遏制国企“近亲繁殖”,除了进一步加大对招聘的监督和追责力度,还不妨考虑将国企招聘员工的权力收回,交由独立的第三方运作。
近年来,不少民企开始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选拔人才,有效提高了招聘质量。对于国企来说,第三方招聘更为专业,能够为企业遴选优秀人才,同时也斩断了权力自肥的利益链,铲除了“近亲繁殖”的土壤。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逐渐成为了许多人的就业首选,既有了较高的收入,也有体面的地位,还有丰厚的福利保障。应该说这种选择也在情理之中,对于国企来说可以吸引到更多优秀人才,对于就业者而言,可以赢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权力监督,滋生出了诸多的“近亲繁殖”。
从中纪委巡视组的情况通报看,国企“近亲繁殖”不仅存在,而且还十分突出,在国企改革的关键时刻,如果不及时割除这个“毒瘤”,就会影响到深化改革,也会影响到干部作风建设。
严把制度关。从“近亲繁殖”的手段和手法来看,表面而言虽然看似遵守了相关的制度程序,实则是掩耳盗铃的骗人把戏。无论是“萝卜招聘”、量身订制,还是履历造假、绕道进人,或者是内部照顾、违规招聘,说到底都是为了达到安插干部亲属的目的而采取的障眼法。
对于公众而言,这些人进入国企,似乎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但实际上是依靠权力达到目的的。对此,在进行人员招聘时,必须要严把关口,首先要从招聘条件的设置和招聘程序的设定上进行公开监督,要确保招聘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严把监督关。客观而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像过去那样的明目张胆的安插亲属的行为早已行不通了,但并不代表暗地里没有这种想法和行为。
无论是去年的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还是今年的巡视情况看,“近亲繁殖”情况都在某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存在。既有“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安排子女和亲属到本系统收入较高的岗位工作”,更有所谓“交叉安排”、“利益交换”式的权力照顾现象。这就为权力监督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但无论做到多隐蔽,多狡猾,只要进行公开监督,只要敢于进行阳光监督,“繁殖者”都难以最终得逞。尤其是在网络时代,只要从严把好监督关,“近亲繁殖”就失去了机会。
严把惩治关。无论是谁,不管权力有多大,只要敢于采取各种权力进行“近亲繁殖”,只要敢于突破制度规定搞违纪违规,就必须要从快从重从严的查处。
从中巡组反馈的情况看,在“近亲繁殖”问题中的一些违反任职招考回避制度的领导干部也因此被追责。但仅有追责还不够,还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仅对其亲属进行处理,而且也要对涉事干部严肃问责。
近年来,诸如此类的“近亲繁殖”“萝卜招聘”事件屡有出现,早已不是隐藏的秘密,坊间早已非常熟悉和了解。
一般情况下,“萝卜招聘”发生后,在对事件的处理上,相关部门往往偏重于事后处置和补救,比如说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重新进行招聘等。而对于组织者和领导者,又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
如此一来,所谓的“萝卜招聘”自然是涛声依旧,致使坑里的萝卜成为根深叶茂的“倔强萝卜”。
一定程度上讲,“萝卜招聘”屡禁难绝,也与相关部门在对此类事件的处理上失之于宽有着很大的关系。只要有起码的常识,都能看出,太多的“萝卜招聘”,不过就是为某一个人留的“坑”,招考只是在走一个程序,这种行为,也就是在以“伪程序”来侮辱公平制度,以权力干预公开选拔;而避开招考程序,选择绕道进人,则是在为公众遮上蒙眼布,违背程序正义。这些违规甚至是违法的招聘,归根结底,仍然是权力在进行私下交易。
太多事实也证明,这种抛弃明规则,选择潜规则的招聘,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因此,对“萝卜招聘”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
整治“萝卜招聘”绝不能止于取消当事人的聘用资格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通报,而必须动真碰硬,拔出萝卜带出泥,高悬起法律利剑,对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坚决追责,绝不姑息,特别是要对“萝卜招聘”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公权滥用、渎职等行为一查到底,让相关人员受到严惩。
惟其如此,才能有效防止公权力滥用,真正实现招聘的公正、公开、公平。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