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作弊入刑,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5-12-01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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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2.7万个招录名额共吸引了近140万人报名,招考人数创历史新高。但是,平均竞争比却是5年来最低。《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组织作弊行为将最高获刑7年,本次国考也被称为“史上最严”。 (2015年11月29日人民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从11月1日起,替考等作弊行为将不再仅仅是违纪违规,而要作为违法行为入刑。这意味着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都将受到刑法的处罚。
一直以来,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仅受到行政处理,考试人员作弊及帮助作弊人员被抓到作弊后承受的处罚力度小,作弊屡禁不止。在笔试、面试当中,找关系、权钱交易的现象层出不穷。招录公务员考试的作弊,致使广大群众和考生出现考公务员考的就是关系,“一个罗卜一个坑”只有当炮灰等言论,严重影响了公务员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这次组织作弊行为入刑,对于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营造出了公平竞争的考试氛围,让国家能从考试中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材,也将这种可能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