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官员死得不明不白
发布时间:2015-11-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次
11月22日14时30分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区委书记赵孑兑生(子兑念 man)在位于七星区毅峰路的世纪新城小区1号楼11楼的家里连廊坠下。经赶往现场的“120”急救中心医生检查,确认其当场死亡。据了解,这是今年广西发生的第三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今年
4月21日上午,广西河池市宜州市委书记黄平权,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阳安社区古岸屯其堂弟黄平营在建房屋三楼阳台(无护栏)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去世。
11月4日21时47分左右,广西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文荪落入柳江河中。经搜救打捞上岸后,送柳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2日 中青在线)。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新闻频繁见诸报端,当然,在未弄清真实死因前,有关方面和媒体为慎重起见,先称这些官员为“非正常死亡”未尝不可,甚至是必须的,但是这种说法毕竟只能是暂时的描述,不应该成为一种定论。官员的生死甚至健康状况信息,不同程度地事关公共利益,也属于公众知情权范畴,无论如何不能定格在“非正常”这样的不确定描述上。而且一些官员的“非正常死法”也是五花八门——除了跳楼、自缢、落水外,还有“擦玻璃死”、“办公室突死”等,倘若缺乏确凿的“盖棺定论”,难免令诸多好事者脑洞大开,揣测他们的死因,或与贪污腐败、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有关,实在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
因为信息的不公开,人们无法知晓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真正原因,所以难免做最坏的猜想。社会公众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敏感,大多源于以往的经验和认知,因为相当一部分官员的非正常死亡都和腐败、失职、黑幕这些负面新闻息息相关。而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回避,只会加剧公众对官员、对官方消息的不信任,加剧“死亡掩盖了太多内幕”的刻板印象。在这样的认知和偏见中,即便是那些出于个人情绪和疾病原因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也会引来社会公众的无端猜测,这不仅是对政府形象的极大破坏,更是对逝者及其家人的二次伤害。
其实,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原因很多,既有工作压力、升迁受挫、情感问题,也有贪污受贿、腐败渎职。社会公众对此本应就事论事,理性看待,不做毫无事实依据的主观揣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的讳莫如深,导致信息不公开,人们无法得知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真正原因,所以最终难免会做出最坏的猜想。只有当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再成为禁忌,那么此类事件的公布才不会再是寥寥数语的简单表述,而是对其调查过程、结论的公开。唯有如此,社会公众才会有理性的态度,才不会去瞎猜乱想。当然,事件的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社会公众要有等待真相的耐心,相关部门也要有公开真相的诚心。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