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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标公务接待还当双管齐下

发布时间:2015-11-1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贵州省织金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因超标违规接待被免职,局长在电视上公开检讨。(11月10日人民网)
一直以来,在各地例行通报的“四风”问题中,不时都有在公务接待中超标违规的事例曝出。纵观这些五花八门的违规接待案例,有的上高档菜品,有的陪餐人员太多,有的消费名烟名酒,哪一种都与中央六项禁令格格不入,严肃处理理所应当。然而,这一看似并不复杂的事情,却一再发生、屡禁不止,除开一些人固守潜规则、不拿规定当一回事之外,与治理过程中的不周全不无关系。
众所周知,构成公务接待的主体是接待方,客体是被接待方,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对接待方而言,一些人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在借接待之机或为单位利益或为个人好处的动机驱使下,试图践行“烟搭桥酒引路”的潜规则,想方设法通过接待吃喝讨人欢心。于是乎,什么禁令规矩,什么厉行节约统统忘之脑后,铺张浪费也就大行其道。对于这样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实不为过。更何况,相关规定早已成文,却仍然一意孤行,就是拿顶风违纪论处,也是咎由自取。
从被接待方来看,无论接待档次高低或是违规与否,都共同参与了消费。尽管不是所有的被接待者对菜品的价格都了如指掌,但在一个地方,多少还是有个一知半解。就像上述案例中,既然是在接待上级,想必也略知“香辣海螺、刺身响螺、龙虾两吃”这些并非是大众消费,应当价格不菲。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众所周知,为什么就没有人想起过制度、提醒接待方?更或拂袖而去、愤然离席?难道是被挟持用餐?所以,这看似心安理得的背后,既有高高在上的官僚习气,更有利益均沾、不管规矩的庸俗派头,完全没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责任,同样应当得到惩戒。
因此,要彻底遏制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双管齐下不可或缺。一方面要问责接待方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面;一方面也要问责被接待方,共同分摊接待超标部分,依纪依法惩戒共同参与者。如果都能毫不放松制度和规矩,哪里还存在什么违规超标的公务接待。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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