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正面报道不说谎需政府与媒体同心齐力

发布时间:2015-10-30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我们塑造不了国家,我们只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如果没有腐败,没有贪污,传播的就是零污点的。不等于我是为了正面报道,我不惜说谎,为国家利益必须说实话。(凤凰网10月28日)
 
新闻信息的真实性是社会舆论的“风筝线”。部分记者在报道地方成绩、个人事迹、先进经验等新闻时,常常为达到新闻效果,为了正面报道,而夸大言辞,甚至虚假报道。杭州市政府避谣车辆限牌,其目的是避免百姓哄抢车牌,其结果谣言成真,辟谣者反成了传谣人。如此虚假报道,不但未起到正面引导,反倒是降低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度,增加了人民群众的排斥和不信任感。狼来了的故事告诫我们,最终受伤的还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威信。
 
虚假的正面报道是职业道德丢失。朱镕基曾经说过:“在内地的报纸上找不到骂我的文章,香港报纸上这类文章就多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可以针砭自己”。英国首相布莱尔曾说“每天只看五分钟的报纸,看多了影响信心”。批评可以尖锐,这是新闻媒体的自由,但必须坚持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信息,决不能刻薄、谩骂、挖苦、捏造是非。真实的正面报道阻力何在?阻力时多方面的,其基本原因在于职业道德丢失,个别领导干部丢弃了为官为民的职业道德,宁可听千百句顺耳的谎言,也不愿意听一句逆耳的真话;其次是部分新闻从业者人员失去职业道德,个别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忘却了新闻信息真实性是新闻的灵魂和生命,热衷于溜须拍马、投其所好、避害就利。
 
正面报道不说谎需官员与媒体同心齐力。一是领导干部要踏实谋事,真心为民,牢记守土之责,要明白偷奸耍滑作“表面功夫”“形象工程”,必难逃群众、历史、实践的检验,给自己歌功颂德实为自掘坟墓;二是新闻工作者提升业务素养,坚持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在采编新闻稿时要全方位、多渠道求证信息源,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能一味追求正面报道就趋利避害;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逗硬查处,对可以搞政绩工程的领导干部和新闻媒体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巴金在《探索集·春蚕》写到“有朋友要我谈我五十年的文学生活,我的经验很简单,很平常,一句话:不说谎,把心交给读者”。地方政府也好,新闻媒体也罢,有些话,可以不说,但说了就要确保其真实性;有些事,可以不做,但做了就要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把心交给人民群众,用心为民谋事,自然能得到群众称赞。
 
作者:碌碌无为
 
由头网址:http://news.ifeng.com/a/20151028/46029430_0.shtml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