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因此,社会制度和人性紧密相关。历史唯物论也告诉我们,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力,而人是生产力的一个主导因素,所以,研究社会制度就离不开对人性的分析。只有切合现实的人性,一个社会制度才是进步的有效率的。
谈论人性,从对之认识的历史来看,就是解决人的自私与否的问题。对此,古往今来,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有“性善论”,如《三字经》中说:“人之初,性本善”;有“性恶论”,如《荀子》中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也有善恶兼有的折中观点,如汉代的扬雄以为:“人之性也恶善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其实,人性探讨的是天性问题,即自然所赋予他的属性。而自私与否则彻头彻尾地是一个社会属性问题,研究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本性。因此,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将两者放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根本就没有科学探讨的价值。
《巴黎圣母院》中的堂·克洛德是个伪君子,但他有一句话却可以引用在这里说明这个问题:“科学是空幻!多少聪明人远远飞来,却在那里碰破了额头!多少人纠缠不清的问题在那永恒的窗前吵闹不休!”人性的自私与否问题,是不可能有真理存在的。
生物的繁衍生息,为了维系生命,必须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没有需要的生物是不存在的,满足不了需要的生物也无法延续下去。同样,作为生物的人,他的自然属性也表现为各种需要。马克思认为,“人是直接地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决定了,人永远摆脱不了生理上的各种需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则这样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吃穿住行是人的基本需要,满足这些需要是人最基本的活动,不仅是社会的基础,也是历史的根基。不能想象,如果人没有需要,社会会是什么样子的,历史又会有何种运动。
诚然,如果人没有社会生活,比如鲁滨逊在孤岛上的日子,只是与自然界打交道,从天赐予的物质中,满足自身的需要,自私的问题其实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当鲁滨逊从植物上获得果实,从森林中猎取野兽,从海里捕捞鱼类,以充实自己的辘辘饥肠,我们能够说他自私吗?只有当“星期五”出现的时候,有了社会存在,在主人和奴仆的关系之中,才可能发生自私与否的问题。可见,离开人的社会生活,来谈论人的自私与否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正如对刚刚出生的婴儿,我们来评判他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无疑荒谬可笑。
当然,研究人的社会属性,离不开人的自然属性,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如果没有自然属性,就不可能有社会属性。假如不从自然属性出发来分析人的社会属性,认识必定误入歧途,无法获得真理。历史唯物论早就告诉我们,“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德意志意识形态》)“‘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神圣家族》)人的社会属性是建立在人的自然属性基础之上的,脱离人的自然属性来谈论人的社会属性,便是只谈形式不谈内容,无疑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我们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看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孤岛上生活的鲁滨逊其实也是和社会联系在一起的,他的知识,他所用的一些工具,都是之前社会提供给他的。也就是说,一个文明人的生活,总是和社会联系在一起的。而一旦人进入社会生活之后,如何处理个人利益和他人的集体的利益的问题就摆在了他的面前。人生的主题,说到底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处理。用不同方式处理,就决定他所具有的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全以个人为中心,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便是一个邪恶之徒;对个人利益患得患失,总是希望获得而不愿意有更多地付出,便是一个庸人;只有将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集体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多讲奉献,少讲索取,才是高尚的人。
我们应当承认,作为自然之人,任何个体都具有天然的满足自身需要的趋势。马克思曾经说过:“利益是没有记忆的,因为它只考虑自己。它所念念不忘的只是一件东西,即它关心的东西——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270页)也就是说,自然人进入社会之后,趋私和趋公的力量是不对等的,相对而言,由于趋私具有自然性,所以一个人很容易成为自私自利的人。相反,要做一个大公无私的贤者,则要困难得多。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说过:“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第4页)学坏是一件不需要付出的事情,而学好则是一种需要巨大努力的艰难之事。中国古语说的“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学好十年,学坏一日可矣。
因此,培养贤者并非轻而易举,只有历史进步到一定阶段方可。尤其是,受到社会存在的限制,广泛地培养具有高度修养的人,构建一个有贤者组成的社会,并不具有现实性。如果我们想这样做,必定违背历史发展规律,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曾经有过的人民公社,这个制度是建立在人的集体主义品格基础之上的,就其本身设想而言,也是美好的。但是,由于建设这个制度的人绝大多数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小农意识普遍存在,个人私利占据着主导地位,出工不出力,吃大锅饭,成为了极为普遍的现象。所以,人民公社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反而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最终被废止了。
在一个社会不可能是贤者组成的时候,我们需要构建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这个制度的本质,就是因势利导,能够充分利用人的自然属性,使得人的社会属性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促使各项事业的进步。
伟大的政治家邓小平是最实事求是的人,他曾经就说过:“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页)一个进步的社会制度,是不能不讲个人物质利益的。通过长期探索艰苦努力,这样的制度我们终于找到了。最为典型的就是在经济领域,建立起了市场经济制度。这个制度的本质,就是充分利用人的满足需要的自然属性,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高度地统一了起来。
对此,斯密做过经典地表述:“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他的话完全可以来解释当代中国的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缘由,比如,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制度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个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用个人利益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这是人民公社制度所根本无法做到的。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高度统一起来,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发展,是当代社会一切成功制度的显著标志。
最后,要坦率地说,我们现在对制度的构建,更多着重于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而对于人性的思量却不够自觉,需要我们深思改进。可以这样说,一个社会制度,如果缺乏人性的基础,在通常情况下,都不可能有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