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当谨慎用权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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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反腐重拳出击:广西平南县委原书记黄元明被“双开”、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接受组织调查、永福县委原书记黄永跃和龙胜县委原书记唐天生相继被免职。半月谈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了这4名县委书记外,广西部分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重要事实也发生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新华网 9月14日)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一环,县委书记至关重要。”近日,网上曝出一则关于广西4名县委书记违法违纪、尤其还有部分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重要事实也发生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的消息,着实令人堪忧。县委书记是一县的“一把手”、“领头羊”,县委书记出现了问题,波及的人事可想而知。自党的十八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干部作风整顿高潮,在余热未退的当前,居然还有诸如县委书记般身处高位的领导干部知法犯法,大家不禁会问,这是为何?究其原因,或是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决策和执行集于一体;或是利用权力寻租,触碰“红线”领域;或是思想防线失守、被不良价值观侵蚀;或是自身对作风建设要求置若罔闻等。
县委书记作为“一县总指挥”,关系重大,要切实做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地方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笔者认为,一是改变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领导干部的决策重大事项必须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可独断专行。二是扎紧“制度”的笼子,权力的运行必须要公开、透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必须要分割开来,不能集于某个人或某个部门。三是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各级地方政府要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搞好对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在前,惩处在后”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四是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扎实践行“三严三实”,以党章和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持原则,谨慎用权,才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