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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号牌的城管执法车需要正人先正己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徐甫祥 法律博客    点击:

甘肃省环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车没有正规牌照,悬挂自制车牌上街执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自制车牌属无奈之举,因审批未通过,但原有车辆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9月3日《京华时报》)

按照相关交通法规,未办理机动车号牌即上路行驶已属违法,更不用说自制号牌了。但环县的城管执法车,却不是一般的“牛”:五辆公然悬挂标有“城管执法-005、城管执法-006”等字样的自制号牌执法车,成天穿行于大街小巷,如入无人之境。甚至连交警也对此熟视无睹。难怪稍稍熟知交通法规的市民,无不对此摇头咂舌。

或许在早些年,这类事在市民眼中还是挺正常的: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似乎天生就享有某些“法外特权”,如执法过程中的随意停靠或逆行等等。没有市民会觉得他们也应同样被交通法规所约束,当然也没有任何一位交警去扣他的车、罚他的款。正是这样的社会语境,助长了某些地方城管部门法制意识的淡漠。就拿自制牌照来说,早在2007年,河南商丘即有城管被曝称为了“便于辨认”而开自制号牌车上街执法;2009年,又有陕西山阳城管自制“城管HS001、城管HS002”的号牌上街执法。似这等“景观”,或许市民早已见惯不惊了。

而现在则不同了,国家正在步入依法治国的轨道。任何部门乃至任何人,只有依规守法的义务,而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城管显然也不能例外。作为城市管理者,理应正人先正己。自己都在违规,何以去纠正他人的违章?同理,对于交警也一样,若对城管的自制牌照车视而不见,熟视无睹,岂不是让这类车辆成了“选择性执法”的形象代言,又如何让众多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司机们服气呢?

遗憾的是,无论是在口头还是在行动上,当地城管及交警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譬如,在媒体曝光后,仍然反复辩称自制号牌车是什么“工作需要、无奈之举”。明明近些日这些车还满大街乱跑,却偏偏要谎称“已于7月底停用”。再如,以“双方都是行政机关,不好管理”为由对此听之任之的当地交警部门,至今仍未拿出整改勇气,反而对记者的采访躲躲闪闪,甚至连电话也不敢接。此种态度,实在让人对他们能否纠错存以疑虑。

我们知道,城市管理,既琐碎又繁杂。处处纠正违章占道,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因此,城管的辛苦及委屈公众都能体谅。但不容讳言,某些地方城管的“负面形象”亦与上述“不检点”行为息息相关。若不加以革除,毫无疑问会加大执法阻力,从而在更大的程度上增加管理难度。

显然,当前这些城管部门需要做的,乃是摆正自身的位置,把城市管理置身于法制的轨道内运行。譬如,依照交通法规,对现有无牌无照车辆即行完善相关手续,再不要出现无牌或自制号牌车到处乱跑的现象。同时,上路执法时须恪守交通法规,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俗话说,己不正,何以正人?城管部门只有首先在遵章守规方面身先垂范,方能在执法时让市民心服口服,这难道不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吗?

据悉,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加快申报办理这批公车的审批手续。其实,这远不是问题的关键。车辆的多少,并非与城市的进步以及管理的上台阶成正比,更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借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有一天,包括城管执法车在内的所有公务车,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都能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那才可以说,我们的城市管理正在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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