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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化战争伤痛为正面能量

发布时间:2015-09-01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中国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而进行的特赦,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是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的一次法治范例。”中央党校政法部常务副主任卓泽渊31日对记者说。(新华网 9月1日)
正值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主席特赦令对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这是我国时隔40年来进行的特赦,在此时进行特赦正是昭示着我国法治的进步和对人权的重视,化战争历史的消极影响为爱国情绪的正面能量。
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此次进行的特赦,先是做好了前期铺垫工作,充分的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哪些人员满足特赦条件仔细把关,做到“不能错放一人,也不能漏赦一人”。并且在特赦后还要求相关部门要解决好特赦人员的安置问题,为特赦人员回归社会做好保障,特别对特赦的未成年人更加要做好帮助、引导工作。
对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部分服刑罪犯进行特赦,是对犯罪人员一种赦免,更是对其家人的一种慰藉。对部分未成年服刑罪犯进行特赦,是对人权的一种重视,更是对法治文明的一种践行。相信在社会各方的包容关怀下,特赦人员会改过自新,重新和社会接轨。
文/王斤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8/31/c_11164303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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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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