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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休假何须要领导带头?

发布时间:2015-08-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当然正确。但对于普通基层职工来说,更正确的在于,“没有工作(收入),也就无所谓休息”,或者“没有高效的工作、体面的收入,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品质的休假”。(来源于《新京报》)
最近关于“2.5天假”争议在网上热炒起来,引发广泛关注,有质疑,也有支持。所谓“2.5天假”,即是周五下午+周末两天。在网络热传中,“2.5天假”的由来据说“归功于”国家旅游部门的建议,其用意也是不打自招,虽不排除为天下辛勤的劳动者争取谋利,但根子上是为刺激更多公民有时间旅游消费,为旅游经济创收。
不管“2.5天假”的推出是基于何种理由,目前也只是被全民争议的话题而已,至于何时以法定形式确立下来并实行,尚在未知中。但无疑,目前,相关话题的热议已经激烈起来,总体上来说,存在正反对恃激烈的声音。反对的,当然是企业、雇主及没有多少休假概念的群众,理由是让职工多休半天假,势必一方面让企业人力生产、运营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相关销售、利润大大降低;其次,不容置疑,如果“2.5天假”得以实施,届时真正彻底严格落实的必然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而这些部门多数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直接服务于群众的办事机构,这直接让群众享受的服务、办事的时间平白减少半天甚至一天,如何服众?
当然,也有支持的声音,主要是旅游部门及相关从事者、企业职工、机关事业人员。支持的理由,无非是平白多半天假,工资不少一分,稳赚不赔。对于那些有旅游计划的人士来说,多半天假意味着可以将目的地选择范围再扩大一些,相关的日程安排再丰富一些。最重要的是,“2.5天假”对于当前略显疲软的经济无疑具有强大的刺激效应。再者,相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中国人一年的休假天数明显偏少,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公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也更加注重劳逸结合,显然,多半天假期符合普通中国人的期待。
但不久前一则关于某地强行要求机关人员周六加班的新闻引爆了舆论,法定休假尚且得不到保障,何论尚属建议性的休假?特别是在崇尚以奉献为宗旨的党政机关,如果领导干部带头不休假,下属岂敢?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宣称,自己从来不休假,你们凭什么休?如果要休,工作谁来完成?即使休假,工作也不能放下,如果有人来办事,不管你在哪休假,都不能耽误给群众办事。如此冠冕堂皇的话的确吓唬了不少人,但细细一分析,显然有偷换概念之嫌,依法休假与履行公职并不冲突?如果休假影响履职,睡眠是否也影响履职?事实上,法定休假与睡眠同属人的正常需求。殊不知,劳逸结合,才能事半功倍。法定休假为何一定要领导带头呢?一些领导自愿放弃休假,我们尊重之,但不能强制要求下属效仿,休假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依法休假就是对法律和民权的尊重。
 
 


















 作者: 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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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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