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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两推三考”剑指“带病提拔”(似的而是)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干部选任关乎发展,体现导向。防止“带病提拔”是干部工作的底线,地方党委(党组)集体、党委(党组)书记、组织部门,如何落实责任、把好关口?2014年以来,陕西商洛市创新实施“两推三考”识人选人机制,即党委(党组)书面推荐、党委(党组)书记实名推荐;任前考宪法、考党章、考廉政法规。当地干部群众说,“两推三考”推出了好干部,考出了敬畏感。(8月12日,人民日报)
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任人唯亲”、“任人唯权”、“任人唯钱”已经数见不鲜,一边“吃拿卡要”,一边“加官进爵”早已司空见惯,“带病提拔” 俨然“习以为常”,屡禁不止。古语有云“治国先治吏”,而治吏应先从干部选任说开去。干部选任兹事体大,“带病提拔” 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组织工作的声誉。因此,不仅要断其流,更要截其源,从源头上预防用人失察失责。“两推三考”犹如一把“正气剑”,剑指“带病提拔”。
县级干部初始提名权实行“两推”制度,所谓“两推”,一是由党委(党组)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拟任人选及拟任用岗位意向;二是党委(党组)书记以个人名义实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推荐拟任人选及拟任用岗位意向。对“两推”提出的干部,会进行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道德品质高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有群众公认的突出实绩者,肯定会受组织重用。相反,如果“慵、懒、散、浮、拖”,工作作风不正,肯定会被组织抛弃!被推荐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层层严格“关卡”设防,那些“注了水”、“走了后门”的恐怕“防不胜防”。
那些“带病”从“两推”中“脱颖而出”的干部,切不可沾沾自喜,任前还要经过“三考”的环节:考宪法、考党章、考廉政法规。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3—6个月内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靠“亲戚”、靠“关系”侥幸通过前面层层选拔者,由于没有真才实学,没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然会止步于此。
再者,推荐的干部事后若有问题,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这样一来,“没病”的会被“带病”的拖下水,一起接受党纪国法的处分。没有人敢把“带病”的推荐以身试法吧!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想成为蒋洁敏、李崇喜、刘铁男等反面教材!
“两推三考”把意志坚定、敬业担当、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人选出来,把信念摇摆、失职渎职、目无王法、贪污腐化的人踢出去,正是对“带病提拔”有力的回击。(似的而是)
作者: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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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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