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把老百姓当“冤大头”,就是耍流氓!|致高速公路拟永久收费

发布时间:2015-07-23      来源: 法治境界    点击:

来源&文:老徐时评

 

别总把老百姓当“冤大头”

 

7月21日起,交通部制定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根据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也就是说,这个条例一旦实施高速公路将永久收费了。因此条例一经发布,立刻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股市里相关高速路个股大涨。

 

高速公路是怎么修起来的?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产业链:政府向银行借钱,银行用老百姓的存款借给政府修路;政府修好路后向老百姓收费,银行从中赚了利息,修路的包工头赚了筑路费,经营高速的、政府办的企业赚了过路费,政府赚了税收。从头到尾他们既收费又收税,自己没出一分钱,收了老百姓两次钱,结果还是一本糊涂账,全国高速巨亏。既然亏了,那就要永久收费,高速路将成为他们永久的提款机。

 

不可否认,已经持续30年的公路收费政策,令中国的公路建设突飞猛进。而与此同时,收费乱象与争议之声也日渐凸显。全国11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每一条路要还账多少、收费多少、支出多少?一年4000亿元的高速收费都干什么了?前面的一本糊涂账还没有厘清,就匆忙出台新的规定改变规则要永久收费,确实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高速收费,不是不可以,但总得有个规矩。总不能你想收就收,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收多久就收多久吧?原来说好的是贷款修路,结果贷款早还完了,高速费还在一分不少的收。如今又说贷款还了,还要养路。既然是养路,就总不能和原来一样的收吧?一会是盈利,一会是巨亏,像孙猴子的脸似的变来变去,怎么能让老百姓相信你们?

 

中国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已经成为阻碍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重要瓶颈。有个网友刚从南宁开车到嘉兴,一千八百公里,高速收费八百,而且有一半路在维修,单道通行,堵车严重。高额的收费,令货车没钱赚,只能超载。货车超载了,路面容易坏。路面坏了,就要修,修路就需要钱。没钱就向货车要,货车被要钱了就再超载,超载就又压坏路,路坏就要修,修就又要钱。这样的循环往复的闹剧,每天都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上演。

 

高速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不是小事。其实老百姓都不是傻子,别总把老百姓当“冤大头”。如果是在公开、透明并且公众参与监督的前提之下,老百姓明明白白,高速公路怎么收费都不会有意见。

 

但是,抱着提款机不想撒手,还不想让大家知道钱都干嘛去了,抢钱抢上瘾还想让抢钱法制化、永久化,那就确实有点“耍流氓”的味道了。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