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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否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与《环球时报》商榷

发布时间:2015-07-21      来源: 政治家网    点击:

针对社会上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批评,环球时报最近发表了一篇社评。环球时报显然认为自己的声音很理性。但从这一篇社评来看,恰恰让人看不到真正理性的声音。

 

国家卫计委近日表示,当前主要任务是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单独二孩政策,也要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一些媒体解读认为,计生委所说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指的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而不少人相信,中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是大势所趋。

 

针对社会上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批评,环球时报最近发表了一篇社评——《骂计生者比当年批马寅初还疯狂》,社评认为,“有少数人对计划生育这一过去几十年的国策做‘反攻倒算’式的批评,这是一种极端声音。现在有少数人批评计生政策,动辄说中国可以养育二十几亿人口,这种声音比当年对马寅初人口学的批判还要疯狂。危言耸听的人口意见注定是会被“削峰”的,想生多少就生多少,甚至国家对多生者给予奖励,这样的鼓励生育政策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在中国出现。去中国农村基层看一看,了解一下更广范围的生育情况,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环球时报显然认为自己的声音很理性。但从这一篇社评来看,恰恰让人看不到真正理性的声音。

 

关于是否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真正理性的声音应该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每年定期发布《中国人口生育状况报告》,包括:各省总人口、总户数、实际的总和生育率(全国农村实际总和生育率在2上下《 人民日报 》2009年12月4日07 版)、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等等。

 

二、在没有二孩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各省实际生育二孩的情况。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只要从事过计划生育管理,就有一个直观感受,在全国相当一些地区,即使没有二孩生育政策,但实际生育二孩的现象具有普遍性。有的甚至是不生到男孩,绝不放弃生育。对这种现象,国家计划生育部门和公安部门需要发布至少从1985年以来30年间,农村人口占比及总和生育率的数据情况,看看农村地区在没有二孩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生育二孩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局部现象,甚或是普遍现象。据百度文库的信息显示,1985年的城镇化率是23.71%;另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3月29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到2009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按统计口径算,城镇化率提高到46.6%。也就是说,很长时期以来,农村人口始终占全国人口的多数。

 

基于前段与本段的数据,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没有二孩生育政策而实际生育二孩具有普遍性;其另一个结论是:尽管没有二孩生育政策,但违法生育二孩的现象却是长期存在的。

 

三、国家对失独家庭的物质帮助和心理慰藉是怎样开展的。没有失独的家庭对此很难有切肤之痛。针对失独状况,实际上失独群体长期上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但给予失独家庭的回复也好、帮助也好,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四、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好的人和地方究竟给予了哪些具体政策支持。是一视同仁,还是区别对待?对过去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到位的人和地方,需要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五、有多少人口信息没有进入到相关人口统计中来。有些超生的女孩也许要到婚嫁的时候,才可能到出生地之外落户。虽然精确统计这部分人口信息的确有难度,但不能就此否认是现实存在的现象。

 

六、单独二孩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何。国家、各省、各地级市、各县都要每年定期公布。据湖北日报2015年7月18日发布的微信,湖北全省自2014年3月27日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来,可生二胎人群只有5.1%在行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共计44.02万个,申请领取《生育证》的家庭仅2.25万个,严重低于预期。

 

有关部门把真实的情况和数据公布出来,看看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是不是仅仅给实际生育二孩的现象正了名。对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来讲,无二孩生育政策却有生育、想生育却没有政策、有了政策却不生育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慰藉等等问题,不是慢悠悠研究,应是积极主动作为。人口生育最怕多生和不生两种极端情况。

 

对于计划生育部门而言,也许还有一个秘而不宣的部门利益问题。一孩是可以生育的;单独二孩政策效果又严重低于预期;生育三孩及多个孩子的现象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剩下一种情况就只有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了。而一旦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将对计划生育部门的地位产生很大影响:在计划生育国策及一票否决制度下,其部门财政预算编列方面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基本不差钱;由于掌握着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考核权,也就有了对同级其他部门的生杀大权。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贴发放越来越规范的情况下,一个单位(及下属单位)如果存在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事项,其全年奖励性工资有可能人平损失几千上万甚至几万元。

 

在现阶段的政治环境下,握有一票否决考核权的部门,难言轻易主动放弃这一权利。但从长期来看,这样的权利是不会持久的:一票否决制度在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进入市场经济环境以后,已经是一项涉嫌违法但却长期得到执行的制度。因为针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人,在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背景下,必然要求由计划生育部门自己来处理,而其他政府组织只是配合其工作。但在一票否决制度下,却是计划生育部门之外的政府组织来处理,计划生育部门不仅只是配合其工作,而且还要由其考核别人做得好与不好,二者关系完全倒过来了。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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