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新华网,7月14日)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适当为职工发放夏季高温补贴,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所谓高温补贴,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然而,不得不说这项利于公众的政策目前似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尴尬。第一,当前仍有不少人不知道有高温补贴这么一说,更不知道这是国家规定。第二,不少企业给员工开空头支票,并没有实际落实。第三,有的企业偷梁换柱,没有将高温补贴具体落实到位,而是通过发放饮料、绿豆汤等方式。第四,在具体落实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具体发放时间,发放标准等。
之所以出现以上尴尬境地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国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第二,部分企业责任心缺失,只顾企业或是个人利益,置员工的健康和利益于不顾。第三,部分公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薄弱,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四,违法成本低导致部分企业没有危机意识。
想让高温补贴具体落实,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违法成本,其次职工个人提高自我维权意识,保障自己的权益。(文/龙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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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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