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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禁烟令”将实施:如何避免沦为一纸空文

发布时间:2015-05-31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发布时间: 2015-05-31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张建  

这是北京火车站售票大厅的墙壁上张贴的“禁止吸烟”的标志(5月29日摄)。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原标题:地方控烟法规落实喜忧参半,如何避免沦为一纸空文?

新华网长春5月30日(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张建)6月1日,有“史上最严”控烟条例之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开始执行。最近几年,除北京外,为了加快控烟进程,为公众创造无烟环境,全国已经有十几个城市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控烟法规如何避免沦为一纸空文成为专家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更多地方控烟正实现有法可依

国务院法制办2014年11月24日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第一部禁止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部分室外区域吸烟的全国性法规,这个送审稿引起公众广泛关注。这意味着,国家控烟立法已经提速,法规出台后,将覆盖全国控烟盲区。

这些年,地方层面的控烟立法也非常积极和主动,全国各地已经出台了诸多控烟法规和制度。据统计,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杭州、广州、银川、鞍山、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大中城市实施了城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

长春市2014年3月初开始实施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和北京此次出台的条例有很多相似之处。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并提出了卫生监督机构“一家执法”的控烟模式。

长春规定在包括咖啡馆、酒吧在内的8大类公共场所全面实行禁烟,即使在火车站、机场也没有“吸烟区”,不设政策“缓冲期”;长春还在“控烟令”中强调重点人群的示范作用,公务员应当在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中做出表率,不在公共场所和公众面前吸烟,医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家长不在孩子面前吸烟。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它在中小学、商场、超市、电梯等13类场所“完全禁烟”;在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部分禁烟”,即吸烟区或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杨杰认为,上海“控烟令”因为启动较早,所以目前控烟组织架构趋于合理,工作例会和信息报送制度也日趋成熟。据2013年度《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显示,上海2013控烟罚款突破48万元,在控烟执法力度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控烟法规落实喜忧参半

记者跟踪采访时发现,由于种种限制,目前长春市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能力也覆盖不到所有区域和行业,部分学校、医院和大部分中小餐馆、宾馆仍旧是监管难点。一些执法人员坦言,现实执法并不是那么简单,只能从重点场所开始步步为营推进,协调其他部门也不是那么简单。

在长春火车站,记者看到很多旅客在地下通道吸烟,他们中许多人因为乘坐动车,忍了一路,到站了就迫不及待吸烟。此外,记者发现一些学校和机关会议茶歇期间,楼道和厕所抽烟的现象还很突出,却很少看到被制止的情况。

至于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戒烟,长春市一些机关公务员告诉记者,有的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吸烟,谁又能说不让他们吸烟?

一些烟民认为,吸烟也是一项权利,今后规定很多地方不能抽烟,是不是侵犯公众吸烟的权利;况且这么大的烟民群体,如何实现监管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青斌认为,我国烟民数量非常庞大,他们对烟草和吸烟场所的需求非常高,这部分人对于控烟可以说是持反对意见的,这个群体可能会阻止控烟法规的落实。

专家指出,发布“控烟令”的大中城市,在执法层面面临主体积极性不足、监督和问责机制缺失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各地在控烟场所范围划定、控烟专款拨付、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标准不一,这直接影响了控烟进程的整体推进。

杨杰指出,各地出台的“控烟令”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各控烟执法参与主体缺乏系统的的宣传、培训和动员;公众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多部门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没有融入本部门的常规监督检查工作中;多为运动式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

如何避免地方控烟法规沦为一纸空文?

首先,地方立法能否取得成效关键看执法。中国控烟协会理事吴益群认为,有法总比没法好,虽然地方立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当前还是要鼓励更多的地方出台严格的控烟立法。控烟在执法层面面临的问题,需要从细化执法细则、狠抓场所落实、加强对涉事各方培训等方面去完善。

其次,我国应该凝聚社会共识,加快国家层面控烟立法进程,让地方立法不在单打独斗,让全国各地控烟工作理直气壮起来。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说,政府重视是推进控烟的前提,如何有效地让烟害成为社会共识,让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烟草控制才是关键。

北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认为,国家层面的法规出台之后,可以有效减少地方立法成本,进一步推动地方制定具体的控烟法规。

再次,一些地方立法无法改变的问题需要加快解决,比如香烟包装需要与国际接轨,烟草税价联动常态机制应该建立,影视剧禁止吸烟画面等。

杨杰告诉记者,国际通行的香烟包装确实对“控烟”“禁烟”作用明显。“世界许多国家香烟的包装图案是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审查的,而我国仍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决定,这也是我国目前未能使用和国际接轨的香烟包装警示图片的原因。”

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高级项目官员甘泉博士说,根据国际经验,要想推动控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使烟民数量得以明显下降,政府应该选择大幅提高烟草税,以产生税价联动效应,形成烟草价格年年上涨的预期。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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