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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不是让婚姻更像一场交易?

发布时间:2015-05-09      来源: 基层法官    点击:



女儿要嫁人了,作为父母总想让女儿嫁得风风光光。除了豪华铺张的婚礼,彩礼钱的数目也是他们心中的重要指标,似乎女儿将来的婚姻是和彩礼钱成正比的。你有没有遇到彩礼的问题呢?你认为女方父母跟男方要一笔不菲的彩礼合理吗?

>>什么叫彩礼?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如果不考虑感情的因素,嫁一个实力雄厚的丈夫似乎在物质上就可以无后顾之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些道理。不过,女人在婚后和丈夫公婆闹矛盾时,一句“你家给的彩礼才几千块”能让夫家统统哑口无言。这样一想,是不是彩礼要少些更有利于女人呢?
  从笔者已经了解的情况来看,彩礼钱在一万到五万之间的占多数。欣喜的是,也有十分之一的女方父母是只要女儿愿意嫁就行,彩礼钱几千块也可以。恐怖的是,要价十万以上的也有呢!


在物质和感情面前,这个要娶你的男人首先选择的是你。即使你的父母跟他要一份他根本无法承担的彩礼,他第一反应还是要争取你。有男人表示“借也要借齐”。不过,也有男人会因此对你有点失望,其中有一半的男人因此会选择放弃你。

我们发现,有些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非常善解人意,处处为心爱的男朋友省钱。可以一到谈婚论嫁时就彷佛变了一个人,父母喊下天价彩礼,她一点都不替这个即将成为另一半的男人心疼。她的逻辑是:你父母难道不会为了儿子的婚礼准备彩礼钱吗?你父母工作这么多年的积蓄难道不是为了留在现在用的吗?哪怕让男友的父母去借钱,她也觉得是理所当然。也有些女人会说,跟你要的彩礼,将来还会作为我的嫁妆还回来……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少要点呢。当然,也有不少女人是真正不在乎彩礼的,即使没有彩礼,她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婚姻的幸福和彩礼的多少无关。

  女方:男友只准备了几千块礼金 我很伤心
  男方:相处了四年,换来一句“便宜货”

法律怎么规定?

法律中关于彩礼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适用,笔者建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 首先要把握处理彩礼纠纷的基本原则,即《婚姻法解释二》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2、 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只有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2、3项的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其前提是双方必须离婚。

3、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中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而不是相对生活困难。所谓绝对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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