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郎遥远
(原文标题)郎遥远:莫让套路和死磕异化了法治中国
聂树斌案已非同小可,世界舆论在围观,全国人民都是陪审团。眼看案件真相浮出水面,一步步冤魂昭雪,不料案件出现剧情化、娱乐化,俨然不再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律政片了。
其一,山东高院重审聂案,案情变成“套路”剧情。
首先重磅推出的,是聂案控辩双方“背对背”的听证会。在中国,听证会本是属于行政程序和立法领域中的事项,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听证会这个环节。
听证会在中国民间口碑不佳,几次关于价格调整的听证会都是听证会完了之后就涨价,网民戏称为“听涨会”。聂树斌案“一案两凶”,争议巨大,仅仅从目前已经公开的情节看,聂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漏洞百出、疑点重重,完全符合再审的条件,应该直接进入再审程序,根本无需听证会这个环节。基于公开公正地办成铁案,令民心和世界舆论信服,为“法治中国”形象加分,山东高院破天荒地搞了这次刑事申诉听证会。
听证会内容由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全程播送,效仿薄熙来案件审判的公开形式。听证会上,聂案申诉律师与河北原办案的公检法代表隔空“交火”,河北相关方面就律师对聂案所提的种种疑团,作了全面辩解,坚持认为“聂树斌案并非错案”。河北省高院承认聂案办理有程序上的瑕疵,是那个年代办案正常的“疏忽”,只属于一般办案质量问题,不影响聂树斌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明体系。河北方面竭力淡化“冤和错”责任。
但聂案代理律师陈光武认为,申诉方没有机会当面反驳河北方面抛岀对聂判罪的证据链,才显得河北方面似乎占了上风,且微博直播选择性发布内容,导致公众误解。他指出,山东高院刻意安排的听证会,发布的是被山东高院剪裁得支离破碎的意见碎片,总导演又严格要求不准向社会泄“密”。“在山东高院的精心设计下,为河北高院搭建了天女散花般散布谣言的平台。”
紧接着,中国人民最熟悉的套路剧情登场,央视《焦点访谈》邀请著名刑法专家,量体裁衣、按图索骥,以河北方面的定罪证据链为导向,发表倾向性意见解读。像当年药家鑫案,央视邀请犯罪心理学专家发表“弹钢琴杀人法”宏论一样。网友质疑道:“李庄案时,西南政法某陈姓教授的角色定位和表演风格十分相似,都是请到后台演播室,和公检法共商通稿布局,推敲欺世词章。”
其二,聂案律师代理的,似乎不是案件而是活报剧。
真相未见,造型先出。聂案听证会还没开,申诉方代理律师陈光武在网上发布微博,声称自己有危险,并交代了后事,请法律界名人站台,摆出烈士POSE,引来网民强烈关注。
央视播出《焦点访谈》后,陈律师发表了长篇微博《洪道德教授 无道无德》,对出镜专家口诛笔伐:“道德,道德!一个把道德镶嵌进名字里的洪道德,竟然完完全全的丧失了道德。用谎言为公权力权利做工具和推手。”“陈教授抛弃道德,只是为了趋炎附势献媚威权,而您却除了献媚威权之外,还做了威权的打手,接过他们递过来的屠刀,将20年前被冤杀的聂树斌灵魂又斩杀了一次,并顺手向全国渴望聂案恶始善终的人们心中狠捅了一刀。您的手,现在正滴着红殷殷的血。不知这几日您每日三餐,吃的是否是殷红殷红的人血馒头......”这哪里是刑诉律师,分明是愤世嫉俗的巴尔扎克。
陈律师有意无意之中,把自己摆到了“对抗体制的正义英雄”高位。转轴拨弦三两声,未闻曲调先有情。绝大多数网友支持陈律师追查聂案真相的努力,但并不赞同这篇道德檄文,充满谩骂、恐吓的文字,看不出一个刑辩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基本素质。谩骂不是战斗,煽情显得庸俗,把案件搞得像活报剧,把自己描绘成悲壮烈士,那不是法治。
人成为权力的共谋者,其实不需太多诱惑。洪教授不发言,央视还可请百家姓教授,当下中国,有独立人格的良知学者,不可多得。人的天性,喜欢向权力靠拢,容易软骨和胁从,不是名字叫“道德”就有道德。明知冒天下之大不韪,还要帮腔合谋,那是无可救药了。附庸权力本无可非议,但请保持良知底线,不要成为帮凶。而普罗大众唯有坚守,总会有混浊之气散尽、清朗之风吹来的那一天。
司法公正在于“穷尽一切法律途径”。现在聂案控辩双方都在“穷尽一切法律途径”,这是公平的。无论是法庭内外,律师要用充实证据、精准法条、严谨逻辑来说案讲理,而不是哗众取宠。案件真相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不是河北有关方面说了算,也不是辩护律师说了算。双方可以有不同观点,由法官秉公而断。值此复审紧要关头,代理律师宜潜心研究案情与法理,为枉法之下冤死者伸张正义,才是当务之急。怎么能在微博“道德道德”地骂街,把聂案一手好牌,打得近乎胜算无望呢?
陈律师从善如流,当晚发表了《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听证代理提纲》,也是他在山东高院聂树斌案听证会发言提纲,列举了“聂案仅靠口供定案”的系列铁证。如“非法取证、无罪辩解被隐匿、有证据证实聂树斌遭刑讯逼供、卷宗彩照花衬衣和死者颈部物体无关、疑似女上衣来源不清、认定短上衣系作案工具无证据支持、尸检未发现舌骨、甲状软骨骨折、专家一致认为照片显示尸体多条肋骨缺损、《尸检报告》涉嫌编造、辨认记录、指认现场笔录涉嫌造假、血型检验涉嫌造假、认定强奸没有证据、随意抓捕”等事实。 综上,认定聂树斌强奸杀人,除非法调取聂树斌的口供外,无其它客观有效的证据证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治原则。诉辩双方都要恪守法治原则,特权不能伸手,法官公正判决,每个司法案例都要无瑕疵。权利平等,惩处平等,程序正义,判决公正,这是法治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直言警示政法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如果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中央对法治中国的坚定意志,无疑值得期许。
但现实中,民众依然对法治中国充满许多疑虑。各种侵犯人权和强拆事件,继续上演;司法领域的权力魔掌,还是肆无忌惮;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师合法权利,难以充分保障。长沙区伯“被嫖娼案”已一个多月,民众的唾沫星子淹没了长沙警方,涉嫌陷害的国保队长至今下落不明,官方一直不理不睬,把汹涌民意当放个屁。不久前,又发生民营医院强拆事件,发生严重践踏法治的“拆迁普法者”贾灵敏案。这些案件都发生在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四个全面”之后,无疑在法治中国的堤坝上掘出了一个危险裂口。
中国司法常常呈现一些扭曲现象。第一,司法常成维稳工具,缺失独立尊严,权力习惯性干涉司法,而不是马克思说的“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第二,法治中国理想丰腴,现实太骨感。权力肆无忌惮地践踏法治,有哪几件公共事件处理得公平正义,让民众心悦诚服?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就是动摇国本。试问,权力私欲比民心重要,还是官员乌纱比国本重要?第三,正因为泛滥着维稳思维,公权力各种荒唐走板,各种维稳套路对付民众,官方舆论未审先判,导致一些本来普通的司法案件,出现政治色谱化、敌我意识形态化,演变成各种闹剧、国际丑闻。正因此,律师阵营出现了死磕派、作秀派、抱团派,出现了各种闹庭、绝食、碰瓷、遗书,创造了世界司法史的中国奇观。
法治中国的光芒,不是在文件上大书特书,而是在每个案例中矗立法治的独立尊严,将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每个人心中,外化于行为规范。没有法治尊严的至高无上,没有法治精神浸润人心,没有内心的强大法律秩序,没有更多令人信服的公正案例,法治中国就是一句空话。
聂案是法治中国的一个标志性案例。聂案走向,体现依法治国的深度和力度。聂案拖至今日,已有损法治中国形象,如果再不公正重审,失掉的是普天下的民心,孰重孰轻,当局心知肚明,岂是少数权贵的私利所能欺瞒?墨写的谎言,遮不住血的事实,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天下为人父母者,谁对聂案不动恻隐之心?历史告诉人们,公道自在人心,欠账必然要还,只是早晚而已。
来源:郎遥远 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