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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法治中国还没建起来,法治水平就来了?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 网际传媒    点击:

 

 

 

法治水平是个什么东西?

作者:木然

 

新京报28日快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根据报告结论,当前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水平不高。100个市级政府中,有52个城市所得总分在及格线以下,过半数的市级政府的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的状态。该报告显示,100个市级政府中,总分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广州、北京、佛山、厦门、成都、上海、长沙、南宁、苏州、珠海。据了解,该报告对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市的100个地级以上城市政府法治建设水平进行评价,评价依据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9个指标。

 

中国的事,就是这么怪,什么口号一出来,还没有落到实处,肯定能找到与口号相配型的内容。比如,提出一个学习型城市的口号,于是就有了很多现实的学习型城市。提出一个服务型政府,各地又出现了很多学习型政府。提出一个和谐社会,马上就从地里冒出许多和谐组织。提出一个科学发展观,马上就有众多政府搞出诸多科学发展的政绩。以口号寻政府,遍地都是好政府。口号治国,这个招牌,就是吸引人。

 

现在都提法治,强调依法治国,强调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这个方向没有错。按着这个方向走,中国就会走上长治久安的路,也会走向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但是,法治一词不能滥用,一滥用,那麻烦事也就是一个接着一个。周永康在台上,法治也没少讲,可他讲的越多,违法的事也就越多。讲了法治,搞来搞去弄出来一个维稳社会,以为这个社会,只要维了稳,就是法治,就是长治久安的社会,实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维稳的结果就是维权事件不断,冤假错案不断,人们的权利不但没有得到保障,反而受到极大的破坏。

 

现在什么都爱提一个中国国情,通过这个中国国情,世界通用的标准给破坏掉了。类似于食用油,安上一个中国标准,就变成了健康的地沟油。类似于环境保护,安上一个中国标准,坏环境也变成了好环境。类似于雾霾,安上一个中国标准,不蓝的天从嘴里说出来也变成蓝天白云。政治上更是如此,给人权安上一个标准,让你活着就体现了中国最好的人权。给民主安上一个中国标准,一句人民群体当家作主就变成世界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给自由安上一个中国标准,中国的自由也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中国国情是一个好东西,只要加上,那只有中国风景这边独好。

 

类推到法治,也是这种情况。法治中国还没有建立起来呢,法治水平就来了。这就是倒因为果。正常的逻辑是,先有法治,后有法治水平。法治是性质,水平是程度。没有法治,哪来的法治水平呢?如同没有水,哪来的喝水呢?让法治水平先于法治存在,不是高级黑,就是高级逻辑混乱。

 

一个中国国情,就把法治的标准要件弄混,搞得乱七八糟,支离破碎。法治要件一乱,什么社会都会成为法治社会。中国封建专制社会也会成为法治社会,党国社会也是法治社会,人治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极权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甚至毛泽东的社会也会变成法治社会,朝鲜金家统治的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法治社会。全都是法治社会,那就没有再建立法治的必要了。

 

无论人们如何讲法治,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能让法治的要件发生变化,不能让法治失去自己的节操。否则,法治就会给专制立牌坊,就会为腐败者当婊子。中国国情不能当法治的挡箭牌。法治没有标准,就如同皇帝的新衣,穿着人治的衣服行走,光着腚转圈丢人。

 

法治的标准,可以有很多条,但核心的就有两条。一条是限制公共权力,让公共权力在法治的轨道行走,无论有多么崇高的破坏法治的理由,也不能乱说乱动,破坏法治。守住法治,是公权的本份和职责。另一条就是保障公民权利,公民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进行损害、破坏和交易。公民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在考核城市法治水平时用的标准,没有一项是从根本上限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去考核的,更为关键的是,在没有法治的条件下,竟然能考核出法治水平来,也是天下奇谈了。难道这些排在前面城市的公权力都已经得到很好地限制了?难道这些城市的公民权利得到很好地保障了?回答显然是否定的,我们看到,恰恰是这些城市的公民权利得到的伤害更多,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上访,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维权事件,群体性事件。

 

还是先建立起法治,再谈法治水平吧,否则,不是歪嘴的和尚也会把经念歪了。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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