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村支书该不该代领五保老人救助金?是犯罪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 天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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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河南商丘市梁园区谢集镇常庄村村民反映村支书将95岁五保老人的五保金领走,老人一怒之下跳井自尽。村民发现后老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本已脱离危险出院,但因其对五保金被领走一事始终跟耿于怀,最终不幸去世。此事件,一经报道,随即引发了网友热议。那么,村支书该不该代领五保老人救助金?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2015年3月19日 搜狐新闻)
纵观网友评论,呈现出的是“一边倒”局面,大多数网友都对村支书的行为进行了强烈谴责,对于给出的“老人五保金用来还账”的解释不买账。回看整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老人的五保手续被村支书代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时有发生。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即使是要还账,也应由老人自己领取五保金后进行,而不是由村支书代领后私自扣下。村支书的行为不但不合规定,且不符道德,有悖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历史传统。
本就是理亏之行为,在此事件中,一方面村支书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对前去了解情况的记者进行了电话恐吓,这无疑反映出在农村一线的村官们缺乏开展工作应具备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谢集镇镇长面对此事的态度,也再次暴露出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所欠缺的危机处理能力。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发出的质疑,总是一副以权压人的嘴脸,始终不能摆正自己的身份和位置,不能以真诚回应群众呼声。
近年来,每每有媒体曝光出群众反映村官违规的事件后,总会引来网友对一些领导干部的骂声。在这骂声中,身为党员干部的当事人,是否应当在第一时间以真诚谦卑的态度站出来还原事件,有错既改,无错加冕?监管不力的当地政府、上级部门,是否应该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答案不言而喻。
村支书代领老人的五保金实在是不应该,任何解释都太过牵强,只会让人当作是在为自己的错误狡辩,尽快查清此事才是对老人在天之灵的慰藉。(文/天成)
作者: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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