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胆子肥而敢于恶性拆迁的,那多半是押注于法律“办不了我”。但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则仿佛在提醒那些敢乱来者最好事先掂量掂量后果——万一,被办了呢?又能承受得起吗?
文 | 杨让宁
来源 | 杨让宁的法律博客
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山东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在开庭审理近半年后,昨天公开宣判。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无期,其余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门户网站把这一新闻大都置于重要位置,微博等社交平台上也多有转载和议论,这一案件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可见一斑。确实,此案一曝出就震惊了全国,舆论哗然,新华社报道中更是直言“这场因征地而起、以命案告终的悲剧,堪称涉地违法犯罪问题集中爆发的‘五毒俱全’的标本”。
此后,当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山东在对外通报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及整改情况中,也特别把此事列入“关于部分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问题”所在项,并表明包括副市长在内12名责任人受到处分。在接下来的纵火案审理阶段,青岛市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可以说,这一案件从曝出到一审宣判,一直都未能走出上上下下以及舆论的视野。某种意义上,人们就是等待着一审宣判,就是要看法律能否兑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掐指一算,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发生马上一年了,现在,涉案者要为一年前造成1死3伤的恶性征地拆迁事件付出法律代价,其中,1人死刑,两人无期,这样的惩处不可谓不严厉,而或许正是这么严厉的判决,使得舆论“无话可说”,而更多认为这是法律的硬气和公正,似乎只有辩护律师独独表达着不同意见:“幕后指使者的判决不应该轻于王月福。”
需要说明,这并非终审宣判,有人已当庭表示要上诉。所以,从法律程序上,此案的最终结局可能还有一定变数。不过,就一审结果而言,司法向违法拆迁亮红牌,并庭审全程直播,基本上体现了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于我们当下共同面对的拆迁困局来说,算得上是“中国好声音”。
尽管不能排除平度“3·21”征地纵火案的公正处置,与案件自身的影响力太大不无关系。但,一审判决,配得上人们对于司法在强拆案件处理上的公正期待,这在当下,甚至难能可贵。虽然个案的公正,并不会立即彻底带来全局的改观,但此案的信号意义,或许不容抹杀。
这些年,随着各地不断掀起拆迁,拆迁纠纷乃至恶性拆迁不时发生,人们期待着拐点。从这个意义上,平度“3·21”征地纵火案的一审宣判,最直观的意义,就在于强拆者“这次栽了”,还“栽得不浅”,这难免会对整个恶性征地拆迁有所震慑。以前,胆子肥而敢于恶性拆迁,那多半是押注于法律“办不了我”。但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则仿佛在提醒那些敢乱来者最好事先掂量掂量后果——万一,被办了呢?又能承受得起吗?
一次顺乎民意的判决,会让法律的公众印象加分。特别是,倘若放置于宏观大背景下,去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把拆迁纳入可诉范围,这可谓标志着法院对征地拆迁纠纷自此“敞开大门欢迎你”,但,法院过往毕竟“坐视不管”甚至有过“助纣为虐”,而此次平度“3·21”征地纵火案,则使得公众能够相信法律,这有助于改变司法的公众印象,从而引导拆迁纠纷回到法律轨道上平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