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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香港为何不平等

发布时间:2015-04-24      来源: PKU法治研究中心    点击:

王绍光:香港为何不平等
 陈嘉明  PKU法治研究中心

法意微信号:PKUNOMOS

 

战后以来,香港经济增长迅速,1950~2008香港GDP年均增长率达6.9%,人均增长率达到了4.8%。家庭住户的月收入中位数也从1971年的HK$708增长到2006年的HK$17250。

然而,香港家庭收入不平等的程度也在加剧,在2006年,香港的家庭收入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533。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在2006年,香港最富裕10%的家庭拥有整体家庭收入的41.4%,而最贫穷的10%家庭,则只拥有不到总数1%的收入。

与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其他亚洲新兴经济体相比,香港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非常突出,在亚洲四小龙中也名列首位。与全球其他高收入经济体相比,在人均收入高于2万美元的29个经济体中,只有香港、美国、新加坡的家庭最终收入基尼系数高于0.4,而香港位居首位。因此,香港的家庭收入不平等程度,在同类经济体中是不正常的,需要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探讨香港的分配不平等问题:影响香港家庭初始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因素;政府再分配政策对香港家庭最终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影响。

初始收入不平等为何恶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香港产业结构发生转型,具体表现为制造业的减少和服务业的增加,1980年香港制造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2.8%,而在2008年这一数据降到了2.5%,服务业的比重则从68.3%提升到92.42%,这表明香港已成为几乎完全依赖服务业的经济体。

同时,香港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首先,从事服务业的劳动人口剧增,从80年代前的低于50%,增加到2006年的82.7%。制造业的从业人员比重则从高于40%降至9.7%。其次,女性工作人口参与率上升,从1983年的47.5%上升至2009年的53%,伴随着同期男性的工作人口参与率从81.3%降至69%。第三,香港人口老龄化加剧,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从1961年的2.8%增长到2006年的12.4%。

以上几个变化,都可能是香港家庭初始收入不平等加剧的因素,为寻找这些变量中的最关键者,将使用回归方法进行分析。

基本研究方法为:以家庭初始收入不平等的基尼系数为因变量,以服务业与制造业所占GDP比重的比率,女性的工作人口参与率,老年人口比率,家庭构成为自变量。对这五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在进行回归分析前,相关性分析表明,各自变量之间均呈显著相关,而老年人口比率与家庭构成的相关性超过了0.9,而老年人口比率在回归模型中,对基尼系数的贡献量又高于家庭构成,因此家庭构成这一自变量应予排除。

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在三个自变量中,服务业与制造业所占GDP比重的比率,其R2值最高(0.84)。R2值可以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相关的程度。因此,服务业的增加与制造业的减少,可以被确定为香港家庭初始收入不平等加剧的主要原因。

香港服务业的扩张与制造业的萎缩,造成家庭初始收入差距变大,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原因。第一,香港各行业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第二,香港收入差距小的行业(如制造业)萎缩,而收入差距大的行业(主要为服务行业)不断扩张。第三,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男性建造业的月收入中位数在21年中仅增加了7000元,而属于服务业的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其男性月收入中位数增加了11400元。第四,就业人口流向收入层次的两端,就业人口剧增的服务业,其从业人员低收入层次与高收入层次都较多,而从业人员多数属于中等收入层次的制造业,则面临就业人口的流失。

总之,产业结构转型,服务业剧增,制造业锐减是香港家庭初始收入不平等加剧的根本原因。

最终收入分配为何不平等

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的最终收入并非直接等同于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只有在经过政府的税收,福利等再分配调整之后,所得收入才是真正的“最终收入”。

在其他资本主义经济体中,市场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同样严重,例如英国。英国在90年代后,市场收入的基尼系数始终保持在0.5以上。但在英国政府的再分配调节后,在1977~2004期间,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相对于初始收入下降了平均42.8%,而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则保持在0.3左右。

而在全世界较大的42个资本主义经济体中,有13个经济体的初始收入基尼系数在0.5以上,与香港接近,其余基本也均大于0.4。但在再分配之后,其中17个经济体的最终收入基尼系数消减了35%以上,15个经济体消减了15%以上。仅有包括香港、新加坡、俄罗斯及一些拉美国家在内的15个经济体,在再分配之后,基尼系数下降了不到15%。

因此,香港的初始收入基尼系数,相对于其他资本主义经济体,其差距并不明显。而在再分配之后,基尼系数的下降比起其他经济体小得多。这表明香港的再分配力度不够。

香港的再分配力度低,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香港税收体制不利于再分配,累进税率增加的幅度较小,最高薪俸税仅17%,也没有其他地区常见的再分配税种,如遗产税,股息税等,没有起到税收应有的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其次,税收较少,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少,缺乏相应的资金扩大社会转移支出,为民众提供的退休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保措施不足。

研究表明,政府社会支出占GDP的比重越大,收入不平等水平越低。香港经济富裕,而人民收入严重不平等,原因在于政府财政收入少,税收政策不合理,社会支出较少,导致无法对收入进行有效的再分配。

总结

香港的产业结构转型,是香港近三十年收入不平等加剧的主要原因。而香港政府再分配力度不够,则是香港家庭最终收入不平等无法获得有效改善的原因。大多数与香港人均GDP相近的经济体,其政府再分配力度要强得多,只要香港政府改变其“不干预”的哲学,使其分配力度大的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其最终收入的基尼系数就可以降到0.35左右。


本文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陈嘉明根据王绍光原文《香港为何不平等》缩写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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