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新华网,7月27日)
落实带薪休假一直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早在2007年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就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并于次年开始实施。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条例实施已有7年时间,带薪休假的落实率却只有50%,相当部分的劳动者不敢休、不能休,甚至不知带薪休假制度,让带薪休假名存实亡。
追究带薪休假制度久久不能全面落实的原因:一为不少企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害怕休假会影响其前途,因为按规定休假往往会被视为“偷懒”“事业心不强”。二则是一些劳动者自己不愿休假。因为其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提成,基本工资过低造成其带薪休假的报酬远低于其工作提成的报酬。三是带薪休假请假手续繁琐,往往需要经过多道程序,而且还不一定会被批准,即使批准了,自己手头的工作也会累积成堆,待假期结束后将更加忙碌。四是带薪休假宣传不到位,许多人根本不知自己有此假期,对带薪休假制度毫无概念。
为此笔者认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重视宣传,强化落实是必然途径。一是严格制度,作为国务院讨论通过的条例,各级机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要不折不扣的将带薪休假制度贯彻落实下去;二是优化工资结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同工同酬;三是简化请假手续,明确请假程序;四是注重宣传,形成舆论。
带薪休假不仅对劳动者个人来说是一项福利,而且对企业来说也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手段。休假权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休假不仅可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拉动消费带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对整个社会幸福指数的提高也有明显的作用,对促进社会和谐也起着推动作用。(文/龙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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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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