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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贯中
受访嘉宾:文贯中(Wen Guan Zhong),国民党中将文强之子,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终身教授。
采访者:共识网李腾腾
李腾腾:一谈市场化,很多人就认为政府什么都不应该管,而您认为,政府对土地用途的管制是绝对必要的,您能说一下为什么吗?
以及推行土地私有化后,人们在思维方式上要有哪些准备,避免哪些误区?
文贯中:用土地市场配置土地,土地利用效率比较高,而且比较公平。因为私有制下,土地转手是买卖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不是政府强征的结果。
在私有制下形成的城市路网也比较密。这是因为私有制下大部分地块较小,而且所有的业主一定会要求开辟或保存可以通达自己的物业的道路,结果容易形成像东京,浦西,伦敦这样既有大路,更有像毛细血管般密布的小路窄巷。
这有利于交通的疏通,沿街商业的开发,增加居民之间的互动和社区感的形成,并且有利于环保,体现出可持续性城市化的主要优点。
但是,用市场配置土地也带来一些缺点,主要是诸如污染,噪音,过密的高楼带来的阴影,犯罪滋生等,以及以公园,学校,医院,体育运动场所为代表的公共用地的短缺。这些一般被称为市场失灵。
所以,如果土地完全留给市场配置的话,市场一定会供应不足(公共用地),或过度供应(噪音,污染,犯罪,阴影)。虽然政府可以用警察权和滋扰法等进行事后干预,控制污水、臭气、噪音的泛滥,甚至用暴力取缔犯罪滋生地,并用征地权征收民间土地,用以开辟公共用地的空间。
但这毕竟是事后的干预,拆迁补偿、邻舍纠纷,和没完没了的诉讼,成本很大。
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达,人们意识到,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不如事先通过用途管制,可改善整体人口的经济效率和生活质量。所以,从1916年纽约采用用途管制后,将近一百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紧随其后。中国也不例外。
但是中国城市化的主要问题不是缺乏土地用途管制,而是现行的用途管制几乎仍是原来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残留,歧视非国有土地所有制,禁止非国有土地有序入市交易,将城市化等同于将农民土地国有化的过程,完全扼杀了真正的土地市场的发育空间。
所以,为了使中国完全向市场经济转型,必须首先改革现行的规划和用途管制体制,土地市场的发育才有希望。
至于私有化后,有哪些误区,我觉得会因人而异。但是中国人的适应能力很强。全世界各地一般都实行私有制,移民到当地的中国人大都活得好好的。
所以,不必过于担心。只是想特别指出一点。私有化是出于必要,本身并非充分条件,以为私有化后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如果有这种想法,则是最大的误区。
就像我们抛弃中央计划经济,改而采用市场机制,不是因为市场机制是十全十美的,不过仅仅是一种最不坏的资源配置机制。
在市场机制下,有倒闭的,有破产的,有失业的,有被骗的,有被抢的,甚至有跳楼的,有自焚的。只是世上没有比市场机制更不坏的资源配置机制。
中央计划经济的美丽许诺都一一破产的今天,转向市场机制是唯一的选择。而为了实现由市场机制起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允许要素的私有化是唯一的选择。我在自己的《吾民无地》一书中有更详细的论述。可供有兴趣的读者参考。
李腾腾:有很多人害怕土地私有以后会出现土地兼并现象,使得失地农民增多,甚至出现大量贫民窟,带来社会混乱,而您却认为这是一种天真的看法,并不符合经济规律,能详细说一下为什么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以及经济规律是什么?
文贯中:首先,实现现代化农业的希望,主要应该放在务农意愿最强,最有竞争能力的年轻力壮的农民身上。如果农业主要靠老弱病残经营,土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农业一定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要使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胜出,并能逐渐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一定要允许土地市场的发育,使有能力的农民通过土地市场上的自愿交易,而不是由村干部私下授权,借助行政迫使别人放弃土地。
他们之所以能兼并别的农民的土地,应该基于他们预期能更有效率地使用土地,因而能够给出较高的价格。被兼并的农民觉得自己耕种所得的现值不如别人的出价,自然愿意成交。
所以,被兼并的农民并非被人用政治强力胁迫,而是在获得更高的收入之后自愿放弃土地。
第二,城市化是必然趋势。而城市化的定义是将农村人口化为城市中的永久性居民。所以,减少农村的绝对人口是必然趋势。
以目前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仅为10%,只有将农业人口尽量降到接近总人口的10%左右,才能大大提高农业人口的收入,大大改善城乡收入比。
所以,农村人口不断流出农村,进城定居,应该是值得欢迎的事。问题是我们希望流出的是何种人口?是农村的精华,还是被农村淘汰出来的人口?
从刘易斯两部门模型可以看出,如果城市首先能够吸收被淘汰出来的,劳动生产率比较低的剩余劳动,则城乡收入差就比较容易弥合。
第三,幸好城市能够提供远比农村丰富多样的就业机会,使得农村中被淘汰出来的劳力能有机会在城市中找到工作。
例如,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各部门所需的物业管理,清洁、环保、绿化、门卫、安检等工作。有些工作甚至残疾人员都能胜任,例如地铁站的售票员等。
有人认为,城市吸收大量的农村非熟练劳动力会导致出现大量贫民窟,带来社会混乱。我十分不同意这种观点。
首先,中国真正走出农本社会的希望,便在于用城市化吸收和消化这部分人口。
如果将这部分人口排斥于城市化之外,那么城乡收入差将继续扩大,至少居高不下,而中国也必将因没有善待自己的弱势群体而被世人所鄙视。所谓的中国模式,其主要特征将是靠牺牲农民和农民工取得高速发展的短效增长模式,无法为世人模仿。
其实,也不可能将农民和农民工永远排斥于城市的繁荣之外。他们毕竟是中国公民,拥有宪法赋予的所有权利。只要城市存在集聚效应,他们必将被城市更高的收入吸引而来。
更何况,所有的城市离开他们一天都无法正常运转。但是,尽管他们源源不断地来到城市,却因房价贵,多数只能栖身于地下室、阁楼、旧城区,和城中村之中。
所以,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即使在今日的土地制度下,贫民窟不但发生了,而且到处蔓延,形成越来越多的人口壅塞湖。
有人认为我鼓吹农民工应该永远住在贫民窟中。这是对我的观点的误读,甚至故意的污蔑。
没有人反对政府积极行动,盖建更好的住房,以便早日安置他们。问题是政府自己不盖,又要垄断盖的权利,将所有的城中村列为非法,这才是世上最无公理的事。
在政府盖出廉租房和廉价房之前,以城中村为代表的贫民窟至少为这些外来打工者提供一块遮蔽风雨的栖身之处。这是他们唯一租得起或买得起的住房。藉此,他们总算可以来分享城市的繁荣。
所有的发达国家,当年都有贫民窟,甚至至今还有。例如,商机无限的纽约唐人街,以美国的标准,绝对就是一个还在扩张中的贫民窟。不断有来自中国农村的移民加入其中。
这块地盘位居闹市中心,离市政府仅几步之遥,是纽约有名的脏,乱,差的地方,甚至使一些来自中国的富人感到羞耻而要求立即离开。但纽约政府倒没有想要用强拆的办法加以消灭。
对所谓的贫民窟要抱一点同情,要意识到穷人也是有权分享城市的繁荣的,而贫民窟是使低收入者得以分享和穷尽城市的集聚效应的过渡性的办法。这是铁的规律,中国并不例外。
区别是,在承认土地私有的国家中,贫民窟是合法的,其居民可以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而在不承认土地私有的国家中,贫民窟也成了非法的存在,其中的住房被称为小产权房而丧失合法性,其中的居民也丧失了要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
这种状态对中国的长远发展是极不利的,也是违反经济规律的。要知道,贫民窟本身既不可怕,也不可耻,因为各国都有。可怕的是贫民窟中的居民丧失社会流动性而永远滞留于社会底层,无法随整个民族进入高收入行列。
如果继续将农民工排斥于各个城市的公共服务之外,将他们的第二代排斥于本地的教育系统之外,如果以阿Q精神继续无视中国贫民窟的广泛存在,由此否认各地政府有责任帮助其中的居民随整个民族一起进入高收入行列,这种做法才是最令人担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