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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保险公司少赔了我们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5-06-19      来源: 民事审判参考    点击:

 

相信很多朋友在投保之前不断的接到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一遍一遍的态度良好的投保电话,当我们投保之后,满心以为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在理赔时得到足额理赔,但是事实是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

我以大家熟知的车险为例,结合我在办理案件时的具体情况跟大家简短沟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一般会产生以下费用:

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拖车费、鉴定费等等,光这些众多的名目非专业人士有的根本就没听说过,保险公司很多直接告诉投保者,把医疗费票拿过来,给你报销了,其他费用去法院起诉吧。我们很多人因为怕麻烦就给多少要多少,而不是应该给多少我们要多少。我们中国人这种善良的天性让保险公司少赔偿了太多其应当赔偿的。

有这样一个案例,我的一位当事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与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对方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方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事故造成我当事人车辆部分损毁,修车费用花去4万余元,我方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对方车辆未投保任何保险。我当事人找到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车辆损失4万余元,却得到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该事故是由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对方负责赔偿。这时候我们发现投保车损险这时候得不到任何赔偿,投保车损险的意义何在?很多当事人就这么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个法律上侵权责任和保险责任的竞合,我当事人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或者对方驾驶员赔偿,出于便利,我们当然选择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这种明明在保险责任中的必须赔偿的费用,在中国保险公司竟然能拒绝的如此义正言辞,而在国外保险公司肯定乖乖的赔偿,因为如果你不赔偿,肯定会当被告而且要赔偿相关损失还要多承担诉讼费用。

我们不是太在乎钱,我们也不是好争讼,我们是在主张我们应有的权利,如果我们大家都肯为我们自己的权利争取,我们大家的权利才会更多的得到尊重和保护。

不要怕麻烦,现在麻烦一点是为了以后不麻烦。不要怕别人说什么,连自己权利都不敢争取的人能说出什么来。

我们每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就是我们法治时代的到来。这些年,我们损失了太多太多属于自己的权利。任重而道远,与大家一起同行。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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