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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修订30多部法律,很多条款将影响你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点击:

 

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在北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上,有超过30部法律集中进行修订,内容非常丰富,许多法律都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比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就包含有淘汰剧毒农药的条款;《证券法》修改将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通过科学立法,我们的权益也将更有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法
你可能关心:“毒西瓜”、“毒奶粉”、保健品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社会关注度较高,草案新增和调整了一些内容。
  草案规定,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这四类作物不得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有评论说,这一修改呼应了前段时间某地发生的“毒西瓜”事件。此外,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
  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草案中也有两处修改。一是对于其配方,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原因是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造成了混乱。二是删去禁止委托、贴牌,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也就是说,这种国际通行的贴牌生产方式,将得到允许,但仍然不允许直接分装。
  对于保健食品,草案中规定其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避免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
你可能关心:“养生专家”、“明星代言”、烟草能否做广告

 

《广告法》也进入了三审,对广告主、广告代言人等的要求更加苛刻。
  很多人注意到,电视上有一些打着“养生”旗号,实为卖药的广告节目。《广告法》修改草案中提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修订过程中,对于代言人的约束越来越多。此次草案中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明星进行了虚假代言,他将禁言三年。
  烟草广告一直备受争议,草案中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众场所发布烟草广告”,较之前更加严格。但也有委员提出,对大众媒介和公共场合的认定存在分歧,会留出口子,应该改为“全面禁止”。

 

◎证券法
你可能关心:“现金分红”、“受骗赔付”

 

《证券法》这次是一审,修改篇幅颇大。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
  主要修改的核心是,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也就是股票发行注册由交易所审核。
  此外,草案增加了对投资者保护的内容,比如新增了现金分红制度,建立了先期赔付制度。
  草案规定,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期赔付。这意味着遭遇造假的投资者在民事诉讼外多了一条维权渠道。如果在股市上买到了造假的上市公司股票,损失或将可以追回。

 

 

◎种子法
你可能关心:转基因产品

 

《种子法》修订草案这次也是初审。大家可能会觉得《种子法》离日常生活比较远,但其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林业发展的法律,其实非常重要。
  草案中回应了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关切,草案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
  其中“及时公告”是新增的内容,意在满足大众的知情权。

 

◎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
你可能关心:办理减免税、火车票调价

 

你没看错,是26部法律“打包”修改,这些法律包括《药品管理法》、《教育法》、《铁路法》、《电力法》、《枪支管理法》等。
  这些法律集中修改,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每部法律仅仅针对个别条款,一处两处的修改,性质都类似,所以“一勺烩”。这种修法的方式在人大立法工作中并不鲜见。
  举例来说,《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删去了要求纳税人提供“书面申请”和“须经审查批准机关审批”的内容,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办理减税、免税。
  《药品管理法》、《铁路法》、《邮政法》等法律的条款将进行修改,放开药品、铁路、邮政领域的竞争性价格,涉及有关药品、铁路旅客票价率、货物和包裹运价率、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杂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资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资费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
  此外,人大常委会还对《国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进行审议。

 

(本文转载自网络)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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