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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15-06-01      来源: 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网    点击:

主任寄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国政府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行政改革。这些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结构的优化、政府管理方式的更新以及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依然存在政府职能过宽,权力过于集中,组织结构不合理,指挥与控制机制不健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比,行政体制依然滞后,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以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客观上,行政改革与法治有着紧密的关系。从实体层面看,行政改革的目标实际上就是要建构一套符合现代经济、社会需求的行政实体制度。更深层的理解,行政改革就是对政府与个人、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力与自由的重新配置,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地方之间的关系的重新建构。这一切最终都会归结到对权利和权力的界定、规范、控制和保障,从而成为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从程序层面看,行政改革的过程就是行政实体制度的建构过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自由、社会的自治、地方的权利和行政的效益。因此,民主与理性的精神需要贯穿行政改革的始终。概言之,行政改革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一种大规模变革的方式来实现行政实体制度的重构。而要确保行政实体制度的民主、公正、理性和高效,对整个改革过程以及改革的结果又需要法律尤其是政府组织法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目前学界对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的研究相对薄弱。因此,基于我国进一步行政改革的现实需要和行政改革与行政法治尤其是政府组织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设立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以进一步增进学术交流、推动理论创新、回应实践需求。研究中心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为依托,整合校内外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领域的相关力量,着力搭建官、产、学、研互动交流的知识平台和科研转化机制。研究中心强调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并重及其相互促进,重视科研成果向实践应用的转化。我们将致力于积极参与立法活动,承担立法项目;为行政改革和政府组织立法献计献策;完成所承担的各项课题,努力推动学术发展;举办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论坛,出版相关研究成果;努力拓展对外学术交流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旨在通过理论研究为行政改革和法治建设服务,努力将研究中心建成为一个重要的科学研究基地、对外服务基地、学术交流基地,使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成为公认的国家级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重点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为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研究机构,挂靠于法学院,中心主任为薛刚凌教授,中心聘请应松年、张春生、石亚军和马怀德四位作为顾问,四十余位实务专家和学者为客座研究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我国政府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行政改革。这些改革在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结构优化、政府管理方式的更新以及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依然存在政府职能过宽,权力过于集中,组织结构不合理,政府间关系不规范、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行政体制依然滞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长期以来,行政改革游离于法治之外,没有很好地将行政改革与政府法治对接起来。

       从实体层面看,行政改革的目标实际上就是要建构一套符合现代经济、社会需求的行政组织实体制度。更深层的理解,行政改革就是对政府与个人、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力与自由的重新配置,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地方之间的关系的重新建构。这一切最终都会归结到对权利和权力的界定、规范、控制和保障,从而成为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从程序层面看,行政改革的过程就是行政实体制度的建构过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自由、社会的自治、地方的权利和行政的效益。因此,民主与理性的精神需要贯穿行政改革的始终。概言之,行政改革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一种大规模变革的方式来实现行政实体制度的重构。而要确保行政实体制度的民主、公正、理性和高效,对整个改革过程以及改革的结果又需要法律尤其是政府组织法的支持和保障。

       基于行政改革与政府法治尤其是政府组织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设立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以推动理论创新、回应实践需求,促进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和实践以及增进学术交流。

       研究中心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为依托,依赖校内外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领域的相关力量,着力搭建官、产、学、研互动交流的知识平台和科研转化机制,强调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并重及其相互促进,重视科研成果向实践应用的转化。

       中心的发展定位致力于成为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领域多学科协同研究的平台;成为我国政府部门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建设实践的重要思想库和信息库;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领域权威的专家库和咨询服务机构之一;成为我国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领域相关专业技能及人才的培训基地。

       中心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国外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制建设的状况及有益经验;全面把握我国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制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其成因;提出行政改革的目标与实施方案,设计改革的样板模型;从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出发探讨所需建构的政府组织法律制度,并提出立法构想和起草具体的立法建议稿。

       中心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完成相关部委的委托项目,承接新的研究项目;二是每年召开一次《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前沿论坛》,就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治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三是每年出版一集《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论丛》;四是开办并管理好研究中心网站。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185
       中心邮箱:rcargol@163.com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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